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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来的是一位相当年轻的门外汉。他一上任,就来个三把火。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这个,不准那个,一看好像都是针对我而来。我也只有乖乖的顺从。对他,我是敬鬼神,但不远之。就有那么巧的事。他来没有多久,我们的一个产品发生了问题。先后花了九个月解决不了。这时他们就想起我这个救火专员。命令从高层下达,指定我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接手之后,我的老板对我的态度有了些许的缓和。其实,这也不是多难的技术问题,只是在中西部这个公司(后来我们把公司称为乡村俱乐部),大部分老美都是鸭子屎。只闻其臭,不见其用。早期公司的老美还不错,后来老中来了之后,各个部门的重要贡献都来自老中之手了。他们仗着自己是美国白人,坐享其成。一天到晚只知道批评我们老中的英文不行。写也写不好,是说也说不好,往往因为自己的白痴,用连续的帕灯谜来欺负我们带中文的口音。有一次,我也牛了。下定决心要出出自己的这口怨气。我就要看看这个怕灯谜,问题到底是出在何处。经过我再三慢条斯理的探索,我最后的结论是,这些怕灯谜就是他们对我们这些老中们耍的伎俩。他们就是要告诉你,你讲的英文,我就是要费很大力气才听得懂。为啥,就是要挫你的锐气,才能表现他白人的优越感啊。
那年我在研究所的指导教授来这个城市开会,我把他请来给学术演讲。见面后,他问我工作情形如何。我就提到种族歧视的问题。他告诉我,这就是为啥当年我毕业时,他一直要我走向学术界的原因。他认为,在学术界,你做出东西来了是你的,没有人能剽窃。但是在工业界,不是你的,是公司的。既然是公司的,你的老板们每一个都虎视眈眈的等着拿你的成果。对他们老美自己而言,他们不会让你轻易得逞,至少有交换条件。但是对老中,又有几个老中能出面力争。即使出面争取,你又能得到什么具体的结果。从此,我告诉自己,无论如何,我是应该尽力一争。我始终觉得,过去四年的低调,并没有给我带来实际的利益。再说,我自己也深信自己这几年来的成就,是可以改变我的工作态度的(在今天看来,实在也是个很大的冒险)。有了决定,我更要做的就是把工作做好,决不能让他们楸到我的小辫子,给我小鞋穿的机会。
这个三个月期限的工作,我每天工作17 个小时,每周工作7天,终于在三个月完成。这个问题的解决使得公司第二年继续获得政府颁发的销售执照。在当时(80年代初期)这是一个四亿美元的产品。当我完成时,我的大老板越级颁奖(我的老板根本没有意思要给我这个奖)。同时我也终于擢升了一级。我的老板也告诉我,我可以把这个工作超时的点数当作假期使用。可是后面的一大堆其余的工作还在等着我。有时间休息吗?我时常说,有的老美就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这一年的结尾,在年终考核时,我的问题又出来了。老板说,我的英文口头表达能力没有问题(经过那次怕灯谜奋战)。但是我的写作又出毛病了。我反问到底是哪个报告出了毛病。他说,写的不错,但是如果他来写可以写的更清楚。我就问他是不是可以很特别的指出是哪一个报告,那一句,那一段写的不好。他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我就告诉他,我来公司五年了,可以去查查我以往的考核,从来没有一个是有关我的英文有问题的评语。他说,对一个外国人来说,要不断的求取英文的改善与进步。这个考核就在不欢的情形下结束。慢慢的我发现,我的其他中国同事也有同样的经历。这些老美老板就是拿英文做借口来管理我们这些技术高超的老中们。后来,我搬到旧金山上班,从来没有一个公司的老板批评过我的英文。因为在加州的雇员法律中明文的保护非英语的雇员。可见的,在那个年代,那个鬼地方的老美是多么的可恶与可恨。我要说的是,我们的英文虽然难免带有口音,说实在话,也并不是差到哪里去的。如果差的话,首先就不该雇佣我们。我们不也都是经过严格面试进来的,又不是像我在上海那个公司,后来居然从后门就人五人六的报到上班了。
顺势而行,无愧良心!彼此共勉!谢谢浏览,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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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前辈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