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什么是真理一文(转贴)
(2007-03-10 20: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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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真理
有一种东西与我们相伴永久,这就是真理。为人我们要讲一定的伦理道德、行为准则;处事我们要讲客观规律,这些都包含在“真理”的范畴之内。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同一件事物这么说对,那么说也对;可以这么看,也可以那么看;这么干对,那么干也对。正是在这种困惑中,人们往往接近不可知论的边缘。那么究竟什么
是真理呢?
“真理就是由现象、现实的一切方面的总和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构成的。”(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1914年9-12月)
“思辨的真理不是别的,只是经过思想的理性法则。”(黑格尔《小逻辑》)
“任何辞典都会告诉你们,真理是我们某些观念的一种性质;它意味着观念和实在的‘符合’,而虚假则意味着与‘实在’不符合。实用主义和理智主义者都把这个定义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事。”(詹姆斯《实用主义》)
“真理是仅仅运用于现象的一种规定性。实在就是其自身,去问它是真是假是没有意义的。真理即是现象对实在的符合。这种符合可以是程度不同,直接的或间接的。因此,真理可谓是其不同程 度和方式的普遍属性。在法庭上,错误类型的真理可以叫做伪证。例如,一幅肖像画可以非常令人信服地将人欺骗。它的真理性这时便成为欺骗。镜中的影像既是真实的现象又是欺人的现象。伪君 子的笑容是骗人的,而慈善家的笑容或许是真诚的。不过,它们两者的笑都是真实的。”(怀特海《观念的历程》)
“‘真理’这种东西,在我的想法中,是并不必然表示与错误对立的,相反地,它在一些最根本的情况下,只是表示不同的错误彼此之间的一种对比:比方说,这种错误比那种错误更古老,更深刻,甚至是不能消除的,因为我们这一类有机生物没有它就活不成;而其他的错误则并不像这样以生存条件的资格对我们进行暴虐统治,与那种‘暴君’相比之下,倒是可以抛弃和‘反驳’的。”(尼采 1844-1900年参见商务印书馆《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
“在最富于激情的心灵的据为己有的过程中被紧紧把握住的客观不确定性就是真理,就是一个存在着的个人所能达到的最高真理。”(克尔凯郭尔《最后的非科学性附言》1974年英译本第182页)
对于真理的态度
理智追求真理有如情感追求关爱。理智对于真理有着特殊的偏爱。真理对于理智是一种满足。
“人心之爱真理,有过于眼睛之爱美丽。”(洛克《人类理解论》第四卷)
“人们说,当他们追寻真理时就热爱着真理;当他们不知道真理时就追寻着真理。因此,并不是因为他们的灵魂中对真理有什么亲身的感受,而是可能由于他们出于实际的目的需要信息,或者解决某些传统的迷惑需要指导。”(桑塔亚那《真理的领域》)
被称为“最后一个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的意大利大主教安瑟伦说:“我相信了才能理解,而不是理解了才能相信。因此我相信,除非我信仰,否则我决不会理解。”
“只是理解,而不信仰,真理是决不可能被唤醒的。”(布莱克《天堂与地狱之联姻》)信之为真,疑之为假。
“历史告诫我们说,一种崭新的真理的惯常命运是:始于异端,终于信仰。”(赫胥黎《物种起源》) “有一句著名的格言说:几何公理要是触犯了人们的利益,那也一定会遭到反驳的。”(列宁《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1908年4月)这种现象可以说是十分自然的实用主义。
真理是否存在
人们对于真理的认识是以无限对无限。一方面,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有无限种客观需要,有无限的认识能力,可以变换无限的认识角度,在无限不定的层次上和时间里,用无限变换的概念,去认识和阐述真理。另一方面,认识的客观对象是无限繁多的,认识领域是无限是广泛的。
任何哲学家都不该怀疑真理的存在。如果有人否认真理的存在,那就意味着他自己所说的一切都是毫无价值的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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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各式各样的眼睛。司芬克斯也有眼睛--:所以有各式各样的‘真理’,所以根本没有真理。”(尼采1844-1900年 参见商务印书馆《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
“独立的真理,我们唯一能发现的真理,再不能为满足人的需要而锻制的真理,总之,不能修正的真理,的确是极其大量地存在着,或者具有理性主义倾向的思想家们假定为存在着,但是这种真理仅仅是一棵活树的死心,它的存在仅仅表明真理也有它的古生物学,有它的‘时效’,也可以在辛勤服务多年之后变老,由于太古老而在人们心目中变成化石。但是连那些最古老的真理实际上也有可塑性,这一点今天已经由逻辑观念与数学观念的转化清楚地证明了,这种转化甚至于正在对物理学发生影响。各种古老的公式被重新解释成一些更广泛得多的原理的特殊表述,这些真理的现代形式和陈述,我们的祖先是一点都没有看到的。(威廉.詹姆士《实用主义》)
“真实的和虚假的只是语言的属性,而不是事物的属性。没有语言的地方,便不可能有真理和谬说存在。错误倒是可能有的,比方我们预计某种事情不会发生、或怀疑某种事情不曾发生过时便是这样。但在任一种情况.
既然真实性在于我们判断句中名词的正确排列,因此,寻求严格真实性的人就必须记住他所运用的每一名词所代表的是什么,并据此使它适得其所。否则他就便会发现自己纠缠在语词中,就象一只鸟在上了粘鸟胶的树枝上一样,愈挣扎就粘得愈紧。”(霍布斯《利维坦》)
谬误属于人之认识错误,进而表现为语言的错误,那么,真理呢?真理所指称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着的,我们想来想去说来说去的“真理”却是我们想的结果,说的东西。
真理如何存在
理是无穷的。人们所谓的理,不过是在某个时间,某个角度,某个层次适应某种需要而用概念定义的。
真理是客观存在着的。人们要认识和把握真理需要付出无限的努力,幻想以一种可以自圆其说的体系穷尽对于客观真理的描述,不过是痴人说梦。
客观真理是无限的。用两点论正说反说不足以完整地描述,用一条线状的体系(如某某学说、某某体系、某某思想、某某主义)也不足以完整地描述;必须用一种立体的动态的系统理论方能作出理想的描述,而这项工程远非个人,亦非同一思想战线的人力所能及。她需要各个历史阶段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用各种不同的理论体系来完成。
一切事物都是可以分析的,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内部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意味着内部总有一定的结构。正是这种结构给人以一种“形”的印象。无数的真理彼此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形成一定的结构。
世界上最美的图形是圆形。可以把由无数的真理组成的总体结构假设为一个变化着的球体。通过这个球体来说明真理间的一些关系--
在这个球体上,对如何一点来说,总有一定的点与其对应,并且表现为对立的性质。就是说,如何一条真理总有一条真理与其对立。而这两条真理都是不容置疑的。原因在于两个点所处的位置正好相对,而且各有自己的客观规定性;有如同一事物的正反两个方面。作为认识主体,所在的立场和角度也恰好相反。
在这个球体上如何两点都能连接在一起。球面由线组成,线由点组成,整个球面是点的聚合。所有的点,经过中介都有联系。这就是说,全部真理是普遍联系着的。有的联系是直接的,有的联系是间接的;由此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在这个球体上,能够实现无数条线的闭合。这种闭合意味着一种理论体系的完成,并且这种体系足以自圆其说。
在这个球体上,所有的点同时又是无数条线的交叉点。如何一个道理既是独立的个体,又与所有的道理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这个球体是凸凹不平的,有的点比较突出,有的点凹进去,甚至连带着周围诸点也凹进去。这种状况意味着有的真理被人们认识了,有的真理还未被人们所发现。而一个具体的真理被人们认识与否,直接影响着相关的真理是否被连带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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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球体上,新的点不断生成,新的线在不断延伸,甚至实现闭合。这意味着随着人们的认识的发展,新的真理被不断发现,新的领域在不断开拓,新的体系在不断产生。
在这个球体上,新的点覆盖旧的点,新的线覆盖旧的线,这意味着人们对于真理的认识在不断深化,新的理论在旧的理论的基础上不断发展。
对于这个球体,未免在同一时间、同一角度看到整个球面。只有变换角度,才能获得对这个球体的整体认识。仅仅看到一点、一线或者一个区域,就自以为拥有了全部真理,是非常可笑的。然而现实生活中却不乏其人。
真理本来就是一只有着底色的圆。你说你认识了什么真理,发现了什么真理,不过是在这只圆上勾划出了一点、一线。这一点一线与整个圆比较起来,是多么地可怜啊!
真理的分类
人们对于客观真理的判断本质上可归为两类,即:是与非。对与错。前者以存在为对象,后者以运动为对象。
人们通常所说的真理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伦理。有时候同一事件存在着两种理的判断,而这两种理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相悖的。
“有两种‘真理’的形式:即推论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推论的真理是必然的,其反面是不可能的;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其反面是可能的。当一个真理是必然时,其推理可以建立在分析的基础上,它在更简单的观念和真理中展开,直到推出那些最基本的东西。”(莱布尼茨《单子论》)
“心灵通过肯定和否定的方式而占有真理的阶段分为五级:这就是艺术、科学知识、实际智慧、哲学智慧、直觉理性。我们并不列入判断和意见,因为它们可能使我们犯错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
“理性的作用在于发现真理和谬误;真理和谬误包容在观念的实在关系或实在存在和事实的符合或不符合中。因此,凡是不涉及这种符合或不符合的东西,都不可能是真的或假的,而且绝不可能成为我们理性的对象。”(休谟《人性论》第三卷)
“一切抽象的真理,如果应用时不加任何分析,都会变成空谈。”(列宁《俄共(布)第七次代表大会文献》1918年3月)真理本身具有活的属性,活的灵魂。真理不是僵死的。真理的性质只有通过应用才能体现出来。
“以非常简洁的话说,‘真的’不过是有关我们思想的一种方便方法,正如‘对的’不过是有关我们的行为的一种方便方法一样。方便有各种方式,当然也就有长远的方便和整体的方便了。因为对眼前一切经验是方便的,未必对后来的一切经验能同样令人满意。我们知道,经验具有‘溢出’的方式,会使我们改正现有的公式的。
我们今天又不得不按照所能得到的真理去生活,并随时准备在明天把它说成是假的。托勒密的天文学、欧几里德的空间、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和经院哲学的形而上学若干世纪一直是方便的,但人类经验已‘溢出’了这些限制,我们现在把这些对象仅仅称为相对的真,或在它们经验范围内的真。‘绝对地看’,它们都是假的。因为我们知道这些限制是偶然暂存的,过去的思想家或许就曾超越了这些限制,就象现在的思想家们超过它们的限制一样。”(威廉.詹姆士《实用主义》)
纵观人类认识真理的历史进程,未免可以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情景:在立体的动态的真理体系中,有的人站在这个位置上,有的人站在那个位置上。有的人在一个位置上固守,有的人在对着某一位置猛烈攻击;有的位置上嘈嘈杂杂,好不热闹,有的位置却冷冷清清,无人问津。有的人彼此站在相对的位置上却不计时间、角度、层次等差别相互攻讦。有的人虽然在同一方位却根本不是指称同一层次的问题反而表现为不共戴天。
看一件事物,你总要有个立足点,总要取一个角度,不然就无法拿出确定的结论。然而,只要你固定了立足点和观察的角度,那么你就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而不得不放弃其它同样正确的结论,这样你就难免片面和偏颇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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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尽可能地去把握许多种结论(其中有些甚至是相互矛盾的),然而这就意味着你将游移不定,没有固定的立场,没有固定的角度。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很难扮演这样的角色。
立论必偏颇,不偏则废言。全面的理论是由无数片面的理论组成的。全面的理论是无法实行的。总要在纵向的时间进程中逐一实行片面的理论。见之于实践的理论都是片面的甚至是偏颇的理论。片面的以至于偏颇的理论才具有实践性。倘若你掌握着全面的理论,你可能举棋不定,无所适从。
“到达了每一相对真理,就是到达了绝对真理之一部分。”(毛泽东《读艾思奇编<哲学选辑>一书的批注》1939年5月)
“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
客观真理与概念真理
“各种概念、理论、体系,不管怎样精雕细琢、自圆其说,都只能算是一些假设。只能承认它们是行动的出发点,受行动的检验,而不是行动的结局。看清这件事实,也就清除了世界上的各种刻板的教条。这样也就认识到各种关于思想的见解、理论和体系是永远可以通过使用而得到发展的。这样也就使我得到了教训,必须注意找出毛病来改变它们,同时也要找到机会来肯定它们。它们是工具。同所有的工具一样,它们的价值并不在于它们自身,而在于它们的功效,功效是显示在它们所造成的结果之中。”(杜威《哲学的改造》)
应该正确地把人们常说的真理区别为客观真理和概念真理。所谓客观真理即客观存在着的,不论人们是否认识而其自在的真理;概念真理即人们通过一定的认识过程,为客观真理赋予相应定义的概念化了的真理。一般说来,后者已经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
概念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真理的描述,但概念真理不等于客观真理。人们只能在概念上尽可能地接近客观真理,而无法用概念完整地描述客观真理。概念真理是定型的,而客观真理是活生生的。
即使是正确无误地理论也只是近似地描述真理,理论与其所阐述的内容本身总是有距离的。
把握真理的困难
“天能覆之,而不能载之;地能载之,而不能覆之;大道能包之,而不能辩之。”(庄周《庄子.天下》)
“神兵非学到,自古不留诀。”([宋代]苏轼《八阵碛》)
“没有无例外的规则。”([普鲁士]克劳塞维茨《战争论》)
真理与谬误
“最初偏离真理毫厘,到头来就会谬之千里。”(亚里士多德《论天》)
“谬误也会象真理一样前后联贯、自成体系,但这种情况并不是普遍的。”(密尔《在圣.安德鲁斯就职演说》)
“谬误不仅包括那种相信虚假事物的绝对谬误,还包括那种与相信者知识有关的谬误,也就是对一命题相信程度超过或不及应有的可信度所保证的程度,所引起的数量性质的谬误。一个完全相信某一匹马在德贝赛马中定能取胜的人,即使这匹马真的获胜,他也算是犯了错误。”(罗素《人类的知识》)
真正属于思想的问题,一是想错了,二是想不到。
真理和谬误是相对应的。具体的真理有一个,谬误也只有一个。在真理的反面,恰恰便是谬误。真理和谬误是不同的认识主体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同一认识角度、同一客观环境、同一客观条件下,对同一认识对象所得出的恰恰相反的结论。脱离了地点、时间、角度的一致性,脱离了客观环境和条件的一致性,真理便不是相对于谬误的真理,谬误便不是相对于真理的谬误。
“假设我认定‘石头具有灵魂’,这无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谬误。但是,石头存在着却是真实的;而且某些存在具有灵魂也是真实的。也就是说,构成这个错误思维的所有成分并不错误。因而,谬误本身就预示着真理。”(马利坦《哲学导论》)
检验真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检验真理的过程是精神活动。检验本身终究是通过人的主观活动来完成的。
“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底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底首先和基本的观点’(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二章第六节),理由就在这个地方。”(毛泽东《实践论》1937年7月)
“‘真理标准’其实只是这样一种原则上是伪造的体系在生物学上的利用:因为一类动物所知道的最重要的事情只是自保,所以人们在这里就要大谈其‘真理’。其天真处就在于把那种以人为中心的怪癖当成衡量事物的尺度,鉴别‘实在’与‘不实在’的准绳:总之,是把相对性绝对化了。”(尼采1844-1900年 参见商务印书馆《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