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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我, 非常迷信爱情。
我们成长的年代,正是琼瑶,三毛风行的时候。在那个迷惘的青春时节,有她们的作品伴着我们成长。在她们的作品里,唯爱至上。 世间最伟大的是爱情,最销魂的也是爱情。 琼瑶故事里,一曲曲爱的悲欢离合,爱得缠绵,爱到极致。读罢小说,总巴不得自己是里面的女主人公,美丽多才,能遇上一个白马王子,一见倾心,再见倾城。让自己可以终身托付。 而三毛为了荷西,愿意与之厮守在鸟不拉屎的荒漠, 在沙漠里精心经营自己的小日子,过着物质简单但精神无比充实的二人世界,直到地老天荒。这份真实而浪漫的感情,仿佛现代的神话,不知使多少物质充裕但却精神空虚的人羡慕不已。
不单是女人,男人中也不乏这样把爱情看得压倒一切的傻子。徐志摩也许是最典型的代表了。 他短暂的一生,孜孜以求的理想爱情,是要在茫茫人海里寻访唯一的灵魂的伴侣。 爱是他生命的中心和精华。 但当他最后终于和他心中的女神陆小曼结婚之后,得到的已不是他想要的那种感情了。生活象一个化妆师,可以把爱情打扮得五颜六色,也可以让它褪却光环,回到它本来的面目。多么无奈的事实,就是这样的天才诗人也躲不过命运。
我有一个女友, 她也属于这类所谓性情中人。 读书的时候便开始恋爱,等到结婚时, 阴差阳错,嫁的那个,却根本不是自己喜欢的人。 虽然也生了孩子, 但二人关系始终相敬如宾。 有次机会她来了美国,爱上其他人, 终于跟前夫离了婚, 但情人是别人的老公, 玩一下可以, 抢的话,她还没那个本事。女友并无一技之长,在他乡谋生不易。 为了后半生, 她咬咬牙嫁了一个年长她二十多岁的大学退休教授。 该老翁收入丰裕,从此女友衣食无忧, 和她刚来此地时,为了生活打两份苦工, 周末赶去上班,舍不得坐公车宁肯走路的日子, 可以说换了天地。
但这种金丝鸟的日子,怎拴得住她向往自由与爱情的心? 没有爱情的日子,她自觉象一具行尸走肉,或是一个吃喝拉撒的工具。 她情绪时好时坏, 靠吃抗抑郁药过日子。唯有爱情来到,才能让她的生命出现一道亮光。但她再次爱上的人,因为曾经感情上的挫折,对待爱情的态度,只看做是一份男欢女爱的游戏。 寂寞的时候在一起鬼混,之后互不关心, 仿佛只是一个陌生人。 女友为了这份感情,连死的想法都有了。但对方听说,更是吓得躲避不及, 仿佛碰到了一个怪物。 这世上他什么人都不怕, 单怕对感情认真的人。
女友有时打电话来,说起她从前谈恋爱时,只需一个眼神,爱的两个人就象通了电一样,浑身颤抖,心里狂跳。光是精神恋爱,就可以让两个人无限的满足了。" 哪象今天,两人一见面就直奔主题。 高潮过后,是无尽的空虚。只想去死。” 今天的她,仍在苟延残喘间,重新寻觅那份理想的爱情。就象徐志摩,能得到的是幸福,得不到的是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