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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了许多年的长发。
一直喜欢长发, 但从高中起才勉强争得了父亲的同意 。自己并不觉得如何, 直到毕业时,同学在留言簿上说很怀恋我的青春小瀑布, 才知道我在人心中是个长发飘飘的人物。 岂不正中下怀吗? 小女生正值豆蔻年华,哪个不希望自己仿佛琼瑶书中走出来的女主人公呢! 如果爹妈没有给我生一副精致的五官, 后天的弥补也许可以效仿一二。 从此便和长发结下不解之缘。
喜新厌旧是人的天性。我的头发虽然一直长,但却数度易形。 因见着卷发好,经不住诱惑去烫了几次。初烫下来效果好极了, 歪着头往镜子里一端详, 再挤一个浅笑, 象透了墙上的香港明星。 周末走去舞厅跳舞, 来请的男士需要排队等候,虚荣心大大地满足了一回。 但睡了几觉下来,头发渐渐变形,开始纠结成团,象鸡窝, 象鸟巢,猛力地梳,只能把头发大把大把地扯将下来, 髭牙咧嘴, 面相恐怖。 这时又有敢于直言的朋友说,此卷发足以使我看起来老了五年不止。 一语惊醒梦中人,马上走去理发室里,把狮子头强行拉直, 恢复我本来清汤寡水的面目。 这一折腾, 头发元气大伤,三年之内干枯发叉,不复往日光泽。 小瀑布变成了多棱镜, 悔之晚矣!
什么时候又开始流行起碎发。 内心蠢蠢欲动, 把刚长整齐的头发又剪得参差不齐, 谓之个性。 但左看右看, 都不及从前齐整的长发美丽。 况且剪发容易蓄发难, 这碎发若想保持个好形态, 隔三差五地得时时修理。很难再回到以前最自然的时光了, 长发如泻,丝缎般乌黑发亮。 万物都是在失去之后才觉得宝贵, 头发也是如此。
前阵子倒是一直留着整齐的长发, 但不知从何时起, 它已不再飘逸。 头发一长, 便觉头重脚轻,走路不能平衡。 发质亦大不如前, 既粗又硬, 可以拿来洗碗。 虽然长, 但却一点谈不上逸秀,若非烫个直板, 总是半卷不直地卧在那里。 无数的头发堆在头上,咋眼一看, 还以为戴了个假发套! 理想中的长发要遮住胸部。但往往功亏一篑,我忍不到这个时候,就又把它一刀剪了。
这次终于下了决心要剪个短发,当然不能太短, 连我儿子也反对,担心我会变成一个男人。 象陈鲁豫那样的就很好了。 一边剪, 一边为我满地乌黑的头发默哀。 这些头发陪伴了我这些年, 终于被我请走了。如果你们不能为我带来美丽, 就请离开我吧。 也许我会想念你们给我的温暖, 在一个刮着风的秋天。
头发剪好,镜中的自己端庄利索,颇有点女强人的样子。 儿子看着我也笑了, 他一直喜欢长发的姑娘, 但看起来他也喜欢我的短发。 心里还是对长发念念不忘,等它慢慢长, 也许下一次, 它又会象从前一样飘逸了。
美丽的长发不是人人都能负担得起的。 如果你象我一样懒, 每日清早,没有半个小时用来洗吹拉,不定期做保养, 就剪一个短发吧。 也许你的心情和命运,从此都有一个全新的开始, 就象你的头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