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
一九九六年,叶琅二十岁,他已成了雷洋的左膀右臂。
这年暑假,阿韵留校实习,已经好几个星期没有音信了,叶琅开始想念她。
七月十九日,暴雨。
距离夜郎国三百里的 K 市山泥倾泻,压垮了很多房子。叶琅的伯伯家也是其中之一。
伯伯,伯娘都走了,只留下堂哥叶玮,堂妹叶珊和叶琳。
叶玮也是二十岁,刚刚考上了大学。
人生的希望往往就是那么虚幻,就像火柴棍上的微光,转瞬即逝。
叶玮决定不去上大学了,他要想方设法,养活两个妹妹。
他给了叶琅三样东西,户口,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他说叶家几辈子才等到这个机会,叶琅跟他长得像,要叶琅去上大学。
这是个荒唐的主意,叶琅条件反射般地想要拒绝,可话到嘴边,又忽然噎住了。
叶玮的学校跟阿韵在同一个城市。
叶琅不敢想上大学,却想见阿韵,很想,想得他几乎愿意放弃现在的一切。
叶琅踏上了北上的火车,怀着奢侈的希望。
他要让阿韵帮他做决定。
叶琅站在了大学校门前,却忽然寸步难移,他自卑,自怨自艾,愤世嫉俗,百感交集,就好像撒旦站在十字架前,同时充满了被摧毁的惊恐和去摧毁的冲动。
幸亏,夜色掩盖了他的苍白,掩盖了矛盾的所有颜色。
叶琅找不到阿韵的宿舍,也不愿开口问人,他茫然无措地在莲花盛开的小湖边坐下,点燃了一支烟。
莲花盛开,在黑沉沉的死水上,就像魔鬼的微笑。
湖边的长椅上坐着一对情侣,他们饥渴地,肆无忌惮地亲吻,抚摸,相互慰籍。
叶琅的嘴角泛起嘲弄的笑意,所谓的大学生,只不过是猫,表面妆扮着精致的优雅,骨子里激荡着粗鄙的兽性。
猫和狼,那个更优越?叶琅选狼,因为他的血在共鸣。然而,这个选择顷刻间就动摇起来,因为他忽然意识到,猫科,犬科,其实只是两个标签。
看似不同的外表,不同的习性,赤裸裸地承载着相同的目的——生存。
尖牙利爪,昼伏夜出,茹毛饮血,于是,生存。
残酷的自然法则。
比自然法则更残酷的,是时间。时间侵蚀着一切,让你的世界在不经意间面目全非。他掩盖真相,他揭露真相,他在舞台上自顾自地表演,随心所欲,永不停歇。而我们,只是可怜的看客,不能评论,不能叫停,只能随着台上的角色欢笑,哭泣,憧憬,绝望,饱受煎熬。
如果你精疲力竭,如果你站起身来,大吼一声:“操他妈的,老子不玩了。”,那么,剩下的,只有死亡。
任何东西都会死亡,包括爱情。
在长椅上丑陋地扭动,呻吟的女人,是阿韵。
真的是阿韵。
叶琅窒息,震惊,狂怒,他猛地站起,又缓缓坐下,他没入黑暗,远远缀行,他知道,狼,要懂得在猎杀之后隐藏行迹,躲避枪口。
阿韵和那个男人在宿舍楼前吻别,她情意绵绵,幸福地微笑着,她冷酷无情,自私地摧毁着。
叶琅咬牙切齿,压抑杀机,尾随猎物,在山间林道,没有灯,没有人,他野性勃发,猛扯出牛角刀,一个箭步冲上去,将公猫掀翻在腥膻的草地上。
叶琅的刀高举空中,却没有扎下,因为在那一瞬,他又想起了阿韵,想起了那个幸福的笑容。
冥冥中有什么在阻止他,是上帝?是他血液中仅存的悲悯?还是……
他狠狠一拳打晕了公猫,拖进树林,然后徘徊到天亮。
他哭泣,他伤痛,他彷徨,末了,他叹息,用尽全身力气把牛角刀扎进了身旁的大树。
如果,这是她的幸福,如果,这是她的选择,如果,这是她的路,
那么,一路走好。
叶琅取出叶玮给他的录取通知书,用牙齿撕得粉碎,咀嚼,咽下。
漂亮女孩,漂亮班长,火车上的小念,哭泣的小念,阿韵,还有所有将来的名字,你们一路走好。
叶琅冷笑着,不停,他不知道为什么,他只知道,如果有谁嘲弄他,他就毫不犹豫地嘲弄回去,哪怕,嘲弄他的,是左右命运的神。
一个幼稚的梦想,死去,一点微弱的光明,幻灭,一如既往。叶琅开始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黑暗,因为光明会耗尽,消亡,黑暗不会,黑暗只会越来越沉,越来越浓。
算命的说叶琅八字喜火,遇火则生,遇水则死。
阿韵的大名,叫水韵。
叶琅回到了夜郎国,从此绝口不提阿韵。
十一月,秋,天地肃杀,任由随风堕落的叶舞动。
雷洋和另一个黑老大齐军起了冲突,起因是齐军被人劫了一批货,怀疑是雷洋干的。
双方械斗了几次,互有损伤。
十一月十一日,叶琅接到缅甸电话,大生意,上千万。
雷洋黑着脸,一言不发。
“雷哥,齐军跟我们同一个山头接货,一千万,应该是今年所有的余货,咱们接回来,就算不散,也断了齐军的货源,他没米下锅,还能撑得了多久?”叶琅说。
雷洋焦躁地左右踱步,他是野兽,他有预测危险的第六感,他是野兽,他更有不顾危险的贪婪。
雷洋决定接货,照旧由叶琅出头,不过这一次,要带上阿麦。
阿麦是雷洋的心腹。
阿麦跪在地上,全身战抖,面前是一个黑黝黝的大坑。
“琅哥,怎么办?”阿耀问。
“干了他。”叶琅点燃烟,把打火机扔进坑里,冷冷地说。
阿耀挥起铁锹,狠狠砸落。
叶琅眼里闪过凶狠的冷光,嘴角挂出残酷的笑意。狼的悲悯是有限的,用完了,就不会再有。
冷夜寒风,飘荡着悦耳的乐声,是叶琅的手机铃声。电话的那头,小戚说:“没有意外,雷洋去了老四家。”
雷洋挂了,他被齐军堵在了老四家里,那个骚娘们见风使舵,立刻投入了齐军的怀抱。
叶琅做了老大,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掌握着雷洋最赚钱的生意,雷洋蹬了腿,土狼们也要吃饭。
十一月二日,阿耀和小戚把抢来的货放在叶琅面前。
十一月十一日,小戚给叶琅打了个电话,内容是关于一千万的货。
十一月十三日,阿麦和雷洋的死祭,老四的生日。雷洋可以不死,如果他没有去老四家,不过,会损失一千万,没了钱和门路,他一样会被齐军赶尽杀绝。
金月亮的包房里,小戚叼着烟,仰面朝天躺着,“琅哥,阿麦挂了,老辉还活着,这老家伙不会服气的,要不要……”
“别着急,等他去找齐军的时候再动手,就可以顺势把出卖雷洋的罪名推到他头上。”叶琅不紧不慢,轻轻摇着酒杯,眼睛里闪出冰冷的光芒。
一九九六,背叛,出卖,尔虞我诈,一些猎杀者骤然发难,一些猎杀者被猎杀,然而,厮杀过后,食物链却依然平衡,连续,所以,没有人大惊小怪,所以,地球仍然在转动。
可怜的生命,他们常常为今天吃什么而忧心忡忡,却很少为今天被谁吃而惊惧惶恐。
勇敢的生命,他们求食而忘死,养活自己的同时也奉献血肉,于是,世界欣欣向荣。
夜郎,以夜为名的高原,犬科的天下。午夜,三匹狼在弥漫着血腥味的空气中走上高崖,他们引颈长嚎,宣告来临,他们目光冷冷,眺望大地,他们,要在这无尽的黑暗中,分疆裂土,耀武称王。
没退路了,,,茹毛饮血的日子。
呵呵,不敢在一G面前造次....俺毕恭毕敬滴....嘿嘿
现在不会乱联想了吧。:)
等你的更新!
不要讲写着玩儿啊
我一直跟读支持地
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