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经文说得很明白了,无论您如何努力,只要不做基督徒,都下地狱
(2006-09-05 10:59:47)
下一个
罗3:10 就 如 经 上 所 记 , 没 有 义 人 , 连 一 个 也 没 有 。
3:11 没 有 明 白 的 , 没 有 寻 求 神 的 。
3:12 都 是 偏 离 正 路 , 一 同 变 为 无 用 。 没 有 行 善 的 , 连 一 个 也 没 有 。
3:20 所 以 凡 有 血 气 的 没 有 一 个 , 因 行 律 法 , 能 在 神 面 前 称 义 。 因 为 律 法 本 是 叫 人 知 罪 。
所以,这里说得很明白,只要你不知道认罪的,你在耶和华那里,就不能因为行了好事,而获得承认,事实上,他们不认你那是好事。
唯一的办法,是让耶和华做你的主子,这样据说就可以因信称义了。
这是怎么样一个宗教呢?我想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