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作为全面移民改革举措的一部分,布什总统提议将设立一个新的临时工人项目。该项目规定,非法移民将被允许获得时限为三年的工作签证。他们还可以续延三年签证,但在这之后,他们必须回到他们的祖国待满一年,才可以申请新的工作许可。
去年12月,众议院通过了不含临时工人项目的移民加强法案。近日,共和党全国委员会日前以一人反对,其他人全部赞成的绝对优势通过表决支持布什的临时工人项目。今年早些时候,参议院将开会讨论移民法案。目前,参议院有四个版本的临时工人项目,各版本的简单介绍分别以下:
1.参议员McCain/Kennedy的提案 (S.1033)
主要内容如下:
1) 创立新的H-5B临时非移民身份签证,有效期为6年;
2) 六年内不允许转换身份;
3) 在工作六年和满足额外的合法性要求后,该外籍人士可以申请绿卡;
4) 在加入该项目前,非法入境人士必须付罚款。
2.参议员Cornyn / Kyl的提案(S.1438)
主要内容如下:
1) 采用新的延后强制离境身份理论,要求参加临时工人项目的非法人士作为临时或永久移民在寻求重新入境前,离开美国;
2) 所有参加者必须在5年内离开美国,鼓励早日离开;
3) 不能成为永久居民。
3.参议员Hagel的提案 (S.1916, 1917, 1918 和1919)
该提案综合了以上两项提案的内容:
1) 满足某些要求的非法移民可申请新的“挣得的调整身份项目”,这些要求包括:在参加项目前在美居住至少5年以上,有最低3年工作经验,和在项目开始后6年的工作经验;
2) 对于那些不能证实自己有5年居住和3年工作经验的非法移民来说,新的延后强制离境身份理论同样适用;
3) 按照延后强制离境身份理论,非法移民将被要求回到母国,然后才能重新以临时或永久移民身份入境;
4) 可以成为永久居民。
4.参议员Specter的提案
该提案最新出台,与第二个提案类似。它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采用新的延后强制离境身份理论,要求参加临时工人项目的非法人士作为临时或永久移民在寻求重新入境前,离开美国;
2) 所有参加者必须在5年内离开美国,鼓励早日离开;
3) 可以有条件地成为永久居民。雇主可以赞助帮忙申请绿卡,但是延后强制离境项目的参加者必须先离开美国才能再次入境,还要遵守额外的合法性要求。
目前参议院还在讨论是否在移民改革法案中包括这些提案。如果最终获准,临时工人项目将直接惠及数以百万计的非法移民,允许他们的身份合法化并在美国工作。
我们将密切关注并及时在本网站更新临时工人项目的进展情况,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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