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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布什总统的「新临时劳工计划」

(2006-09-01 17:29:49) 下一个
浅谈布什总统的「新临时劳工计划」 (Temporary Worker Program) 最近常有客户来电询问有关布什总统最近提议的「新临时劳工计划」及其影响。为此,我想对布什总统於一月七日发表的「新临时劳工计划」的内容作一简单介绍。 一. 允许美国雇主在无法找到合适的美国劳工的情况下招聘外籍劳工为自己工作 为满足美国经济的需求,布什总统提议允许美国雇主在无法找到合适的美国劳工的情况下招聘外籍劳工为自己工作,并为此专门提出了一项新的「临时劳工计划」。 该计划给予数百万现在美国受雇於美国雇主的非法移民合法的工作身份,并给予那些已经受聘於美国雇主但尚在国外的寻求参加该计划的外籍劳工在美国合法工作的机会。该计划拟给予这些外籍劳工为期三年在美国合法工作的身份。然而,该计划还规定,一旦外籍劳工失去了工作,或违反了有关法律,该外籍劳工就不得再继续享受这项计划的利益,而将被要求返回原居住国。 二. 严格美国雇主的报告义务 此项「新临时劳工计划」也更加严格了美国雇主的义务。该计划规定,美国雇主有义务在招聘外籍劳工之前作出合理的招聘美国劳工的努力。 在招聘了外籍劳工後,美国雇主应对该外籍劳工的招聘、该外籍劳工与其雇佣关系的终止、以及该外籍劳工临时工作期限的届满等信息负有严格的报告义务。 违者将被采取较之以前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三. 入该计划须交纳注册费加 与245(i)条款类似,身份不合法的外籍劳工需要支付一次性的注册费以申请加入该「新临时劳工计划」。 该计划同时也允许所有该计划的参加者有出入美国及原居住国的自由,而不用再担心再次入境美国时会遭到美国移民官员的拒绝。 四. 鼓励外籍劳工在临时工作期限届满时回原居住国永久居住 该「新临时劳工计划」同时也期望外籍劳工在其临时工作期限届满时自愿回到原居住国永久居住。为此,该计划还特别建议了一些经济驱动力,比如给予外籍劳工在回国後加入本国的退休金系统以及税收方面的优惠, 最低程度让外籍劳工在工作期限届满回到原居住国永久居住时能有一笔为建立自己的生意,或为自己家庭购置房产的基本所需的收入。 五. 有权按正常途径申请永久居留 该计划也赋予申请加入此计划的外籍劳工通过正常途径申请永久居留的权利。但布什总统也在自己的提议中明确表示反对「大赦」。反对这些非法身份的外籍劳工以「大赦」的方式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 六.「新临时劳工计划」的适用范围 布什总统的此项「新临时劳工计划」并非如许多人所想「让所有非法身份者身份合法化,并同时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事实上,该「新临时劳工计划」仅仅只针对那些在加入该计划时已经受雇於美国雇主的非法身份的外籍劳工,或尚在国外但已被美国雇主聘用的外籍劳工。 但对於那些在美没有工作或不能找到工作的非法身份的外国人却并不适用。并且,要想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同身份合法的外籍劳工一样,这些加入该计划的非法身份外籍劳工也必须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取得。当然, 该计划并未将在美维持合法身份的外籍劳工排除在外。只要在申请加入该计划时已被美国雇主聘用,该身份合法的外籍劳工也同样能享受此「新临时劳工计划」给外籍劳工所带来的一切利益。由此看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能在美国为自己有效地维持一个合法身份总会比身份」变黑」更为有利。 最後, 我们应注意到布什总统的这项「新临时劳工计划」目前还只是一个提议。因为今年是竞选年,与其说这是一份法律提案,不如说是一份政治宣言。尽管最近已有参议员向国会对此提出了具体的议案,但我们预测该「新临时劳工计划」到明年年初也不会最终实现。 当然我们更不会排除这只是布什政府为即将到来的大选拉开序幕的一种可能。 (若想阅读布什总统该提议的全文,请点击这里.) ----- 本文由张哲瑞律师事务所张滔律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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