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觉得这个命题缺乏准确性。如果广泛定义养育为养其长大的话,那么命题的成立存在一个条件-如果父母是称职的。如果父母所做的只是让一个生命活着,确保他/她没有夭折在从一个细胞变成一个成年人的过程中;如果子女到达法定年龄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搬出父母的家,并且搬家那天是年轻的记忆中最快乐的一天;如果当子女已经步入人生的成熟阶段时,被问及这一生最遗憾的事是什么,答案却是,我遗憾我是我父母的子女,那么子女对这样的父母非恩可讲,更无从谈偿报。
父母一旦做出生下孩子的决定,抚养这个孩子成长是这个决定的一部分。孩子自己没有权力选择是否被怀其腹中,被生到世间。只有当父母在抚养之上去爱自己的孩子,去教育引导他/她的成长,去为其快乐不惜牺牲自己的快乐,去为其的成长不惜放弃一切乃至生命的时候,父母人性的魅力与伟大才尽显无余。原来我以为这样的话实在是一句废话,哪个父母会不爱自己的孩子。但现在,当我见证了身边太多太多在自私的父母和扭曲的童年的塑造下带有缺陷的性格时,我在想,也许父母都是爱自己的孩子的,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否更爱自己。
生养一个生命是一个完全不等价的付出的过程,因此,人们总说,为人父母让人性更完美。但如果你注定是一个自私的人,那么请你不要生孩子,请你在做爱的时候使用保护措施。有人说打胎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扼杀一个无辜的生命,但我觉得如果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做一个称职的父母,摧残一个无辜的心灵是一件更残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