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LaoMi: 美国官方用语中“台湾人民”改称“两岸人民”
(2006-08-22 16: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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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慎重表态:官方用语中“台湾人民”改称“两岸人民”
| 消息来源:中国台湾网 | 编辑:2006-02-10 | 网址:http://www. | | 抄送朋友 | 打印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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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中国台湾网2月10日消息陈水扁提出“废统论”引起了美国的反弹,美国政府不仅重申了“一个中国”政策以及中美联合公报,并且由国务院发言人备妥资料对外说明,而非采取回答记者提问的方式。而台湾舆论不仅看到了美方此次的慎重表态,也注意到了美国官方在对台用语方面的变化,即“以两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岐见”,而此前的说词则多是“台湾人民”。
据台湾媒体报道,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克莱伦在日前例行演示文稿会上,在回答记者就陈水扁讲话的提问表示“美国台海政策众所周知”之后,还依据备妥的资料重申了此一立场,包括“一个中国”政策、“与台湾关系法”、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紧接着,麦克莱伦指出,美国鼓励两岸对话,因为对话有助于和平解决岐见----“以两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
此外,美国主管东亚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希尔在回答台湾媒体提问时也强调,美国国务院最近重新公布了政策声明,而且是用书面的方式,把美国的的立场说得很清楚。台媒报道称,希尔建议台湾仔细读读美国的台海政策声明。
台媒称,希尔所说的这份声明共有三段,其中第二段明确写道“以台海两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和平化解歧见”。
台湾舆论回顾了美国官方在此问题上用语的变化,指出,在布什前任克林顿政府时期,有关台湾前途问题,美国官员的说法通常是“应得到台湾人民同意”,但是在克林顿政府最后一年,即1999年,从副助理国务卿谢淑丽开始,美国官方用语逐渐转为“应得到两岸人民同意”,现任布什政府更是多次重复这种说法。现在这个标准说法被刊登在了美国国务院网站上。
台媒更具体指出,2004年5月,美国回应陈水扁第二个任期就职演说、2004年10月,美国响应陈水扁“双十”演说以及2005年2月,美国回答关于“扁宋会”十点结论时,官方用语均是“必须得到两岸人民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