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务省官员久村春和在即将出版的《中国评论》谈到了日中两国的所谓“战略新思维” : 一、建立战略性的互惠关系。 二、“走和平国家的道路” . 如今很多媒体 , 同胞也纷纷跃跃欲试 , 挥背赞同 . 看来有必要此时泼泼冷水 . 古人亦知“治标不治本„ , 的危害 , 我们必须认清日本人的本质 , 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 勿容质疑 , 战略性互惠关系在全球化的今天对日中双方都很重要 . 但后者是前者的前提和基础 , 恰恰是这个前提和基础总令人放心不下 . “前事不忘 , 后世之师„ 日方不仅不承认其历史 , 还与右翼狼狈为奸总拿东海和台湾滋事 . 最近竭力修改宪法 , 以其扩军之路清除障碍 .
半年前 , 偶接到一项目 : 写一篇关于二战期间 日本在华遗 弃 化学武器的报告 , 草草完稿 , 憋着一肚子气交差 . 不料客户没完没了 , 逼着我连写了四篇 . 交稿时附信说 , 这已是我替贵公司 写的第四篇关于 在华遗 弃 化学武器的报告 , 已江郎才尽了 , 如对方看中我的拼凑文采 , 请换换主题吧 . 并连嘘数口狂气 , 心中才略为舒坦 . 据日本文献记载 , 截止 1945 年 , 日本共生产了六百万化学炸弹 (chemical munitions), 四百万不知去向 ( 资料被烧毁或因涉及国家机密而 “ 消失 “ ). 中国被作为主要的化学武器 ( Chemical Weapons, 以下 简称化武 ) 实验基地 , 二战其间日本在中国至少遗弃了 两百万化学炸弹 据 , 日本只承认 70 万枚 . 据不完全统计 , 二战其间日本化武导致八万人受伤 , 一万人死亡 , 战后两千起伤亡 . 目前只发现 ( 掘 ) 了 30 万枚 , 还有一 百多万 , 即是按日本承认的枚数 , 也还有 40 万枚比地雷还隐蔽 , 危险百倍的 化学炸弹 ( 其危害性见后文 ) 随时随地可能伤害我门国人 . 每隔半年 , 一载总能听到此类报道 !
评日本战略新思维 ( II)
人非圣贤 , 孰能无过 , 关键是事后要敢于承认并承担其责任 . 下面来看看日本的嘴脸 :
1945 年日本被苏联红军打败撤离中国时 , 因害怕被发现违反日内瓦条约 ( Geneva Protocol) 非法使用 化武 , 秘密将化武就地埋入或扔进河流 . 二战后陆续在中国出现化武伤人致死事故 , 后来相关专家发现所有化武都有日文 : 武器类型 , 部队编号等 , 才断定是 侵华日军在 二战期间 遗 弃 化学武器 . 从此国人走上了一条让日本政府承认事实 , 承担责任 ( 签署协议 ), 落实协议的漫漫长征路 ( 更别提 伤人致死索赔 ). 日本政府的策略是开始死不认帐 , 签署协议讨价还价 , 能拖就拖 , 签署协议后找种种借口逃避 , 想不了了之 .
1987 中国政府首次官方要求日本承认 非法 遗 弃化武 , 承担其相关责任 , 并尽快公布相关纪录 : 遗 弃化武 数量 , 地点 . 公布相关纪录是最基本 , 也是最迫切的要求 , 然而日本直至今天 ( 截止 2006 年 7 月 ) 对此沉默 .
1995 年两个日本历史学家 ( Prof. Yoshiaki Yoshimi, Chuoh University and Prof. Kentaro Awaya, Rikkyo University) 在美国国家图书馆发现了日本在 二战期间 非法使用 , 遗 弃化武的文档资料 , 并将研究成果公布于世 . 至此日本才被迫承认 “部分 ( 废话 , 战时全部 使用 化武只有傻子才干 ! ) 使用非 致死化武 ” . 按次说既 二战期间日本化武导致八万人受伤 , 一万人死亡 , 战后两千起伤亡 , 其中所有因化武而死亡者与日本无关 , “ 二战其间一万人死亡”是美国人审判战犯前在中国调查作出得不完全统计 . 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
评日本战略新思维 ( III )
化武给中国人带来了的后果是灾难性的 , 侵华 战阵期间死伤近 10 万军民 , 战后 2000 多起泄露事故 . 中国政府 70 年代成立相关部门处理化武泄露事故 , 并收集资料 ( 见下图 ), 由于日方拒绝提供遗弃地点和数量 , 很多事故无法预测 , 加之很多民众对其危险性认识不足 , 导致悲剧一再重复 . 时间越久 , 发掘的难度就越大 , 很多化武是水溶性 , 泄露后严重污染环境 , 埋藏化武最多的敦化有的地方已寸草不生 ! 其实日方获得化武遗弃地点和数量很简单 : 假设文献被毁 , 许多 侵华日军还没死 , 组织一项调查即可得个大概 ( 摘自日本左翼历史学家 ).
Figure1 已发现的的地理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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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解决的问题 : 尽快弄清化武遗弃地点和数量 , 发掘并销毁 .
1993 年 化武协议书 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 (CWC) 成型 .
1995 年日本历史学家 ( Prof. Yoshiaki Yoshimi, Chuoh University and Prof. Kentaro Awaya, Rikkyo University) 揭露化武遗弃真相 . 同年 日本 被迫承认非法 “部分使用非 致死化武 ” .
1997 年日本在美国大叔的压力下 , 同另外 165 个国家 ( 包括中国 ) 一道 , 不情愿地签署该协议书 . CWC 禁止 化武扩散 , 并规定遗弃国销毁遗弃化武的责任 , 期限是 10 年 ( 即截止期 2007 年 !).
1999 年同中国签署化武备忘录 the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 ): 日本将与中国一起决定 发掘并销毁化武的地点 , 技术和期限 , 并 提供 相关的技术和资金 . 双方成立各自专门机构 .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