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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冤案何其多?

(2011-12-08 12:53:20) 下一个


中国历史漫长,历代统治者专制残酷,造就了不少冤案,文革便是一例。

所谓冤案,大都是不该杀的被杀了,所以冤枉。

可是世上还有一种冤案,那是明明没有杀人,硬要给人按上一个杀人的帽子,用心何其险恶!

比如孔圣人,一生崇尚仁义道德,怎么可能杀人呢?少正卯,且不说历史上又没有这个人,就凭那片言只语的记载,就诬陷圣人杀人,也太轻率了吧,至少说孔圣人杀人的那些家伙,他们对古汉语一无所知,都是简体字闹的。

对于孔圣人杀人的记载,只见于《孔子家语》(其实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大伪作):“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两观阙名尸于朝”,诸位可知道古汉语的“诛”字不是“杀”,而是“责备”的意思,也就是说,孔子不喜欢少正卯脑有反骨,行为怪癖,巧言善辩(心逆而险,行僻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就教育开导他,口诛笔伐嘛,哪杀他了?不过是骂一骂,让他像死人一样直挺挺地立在门口反省罢了。这就给足少正卯的面子了,比起文革的阴阳头,喷气式来不知道要文明多少!

所以,“诛”,绝不是“杀”。

由此类推,这样的冤案还很多:

《鸿门宴》:“沛公到军中,立诛杀曹无伤”——你想,汉高祖刘邦出身贫寒,会轻易杀人吗?骂骂曹无伤而已。

《六国论》:“洎牧以谗诛。”——李牧只是被小人谗言陷害了,谁杀他了?

《荀子正论》:“诛纣,断其首。”——周武王是大善人哪,骂骂商纣王而已,“断其首”也绝不是把人家头砍下来,《说文解字》:首,古文𦣻也,不过是一个姓,就是不让他姓纣罢了。

本来嘛,古代社会是多么仁义的一个时代啊,一到了共产党时代就成了地狱了。正如《荀子正论篇第十八》里描述的:“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墨黥;慅;共,艾毕;菲,对屦;杀,赭衣而不纯。治古如是。”

译文:治理得很好的古代社会没有肉刑,而只有象征性的刑罚。用黑墨画脸来代替脸上刺字的黥刑;割鼻子的劓刑,用系上草制的帽带来代替;阉割生殖器的宫刑,用割去衣服前的蔽膝来代替;砍掉脚的剕刑,用穿麻鞋来代替;杀头的死刑,用穿上红褐色的衣服而不做衣领来代替。

如今谈论历史的人大都心怀叵测,以自己利益为出发点,肆意歪曲历史。这正如鹤兄说的:

“剪裁編造,謬種流傳,誤播誤信,存心作假,專制思維,集體想像擬造,歪引文獻,曲解原文,含沙射影,亂七八糟的歪理,更為荒謬,全無邏輯,顛黑倒白,蹧蹋歷史,撼搖現實,留下整個精神廢墟給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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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颜展卷林中闲坐 回复 悄悄话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B0%91%E6%AD%A3%E5%8D%AF
孔子诛少正卯,最早出於《荀子》。《荀子·宥坐》说∶「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於人,则不得免於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 《荀子》以後,《尹文子》、《说苑》、《孔子家语》、《史记》等书也有记载,而早期的《左传》、《国语》、《论语》、《孟子》等书则无记载和提及。

真伪判断

孔子诛少正卯一事,是中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学案。历史以来有众多的评说。有人认为诛杀得好,有人认为诛杀不当,有人认为不存在诛杀,有人认为是诛而非杀。 刘敞《公是集》中有孔子的门人被同时在鲁讲学的少正卯吸引过去的故事,认为孔子诛少正卯是嫉贤。朱熹对孔子诛少正卯一事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王若虚认为不可思议,如果有其中提到的五恶中的一恶就要被诛杀,那麽世界上要被杀的就太多了。此事与孔子的思想观点相左,孔子不同意用行政权力来打击异议人士。但也有认为不是。「┅┅提倡过言论自由,仁者爱人,以人为本的人,一旦掌权执政,也会立即走向反面,马上禁止言论自由,甚至可以因言杀人。杀了人,还要给被杀者戴上许多难听难看的帽子,以儆众心,也安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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