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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侃一下新三民主义  

(2006-10-04 12:42:57) 下一个

             
调侃一下新三民主义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这三句, 怎么看怎么别扭.

1.

首先, 如果"为"理解成"为了", 英文里"FOR"的意思, 则非常不通. 按此思路, 比如:

为党争光 <<===>> 光为党所争

成什么了? 后面这句,听着别扭不? 中学作文要算病句的.

所以, "为"绝对不可能是"为了"的意思.

2.

A为B所C这种句式, 常用的例子有:

他为情势所逼迫 <<===>> 情势逼迫他

他为国人所不齿 <<===>> 国人不齿他

所以, 一般这里的"为"是"被",英文里相当于"BY"的意思.

那我们考察"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权为民所用 <<===>> 民用权
情为民所系 <<===>> 民系情
利为民所谋 <<===>> 民谋利

听着哪里象是对官员的要求啊? 这是对官员提的要求,可是哪里摆官员这个主语呀?

"情为民所系"一句, 尤其不通. 一般的说法是"情系于民". 这里"于"的意思是"在". 非弄成"情为民所系"这样子不伦不类的, 显摆露丑.

兄弟不才, 给他修改一下:

(官员要)权用于民,情系于民,谋利为民.

比那些半通不通的文科傻妞鼓捣的什么"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通顺多了, 清楚多了.


虽然这三句, 本来就是标语口号式的东西, 空话大话而已...

由此可见, 标语口号治国的传统, 还是很繁荣昌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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