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混教会没有你长,大约是从95年。由于是长辈带我,不敢造次,故看得多,想得多。
我所见的中国三自教会一点都不邪,很世俗,我很喜欢。家乡少数民族信徒的善良,虔诚和他们的贫困,坚韧每每感动得我一塌糊涂。我想,宗教对他们是摆脱世俗生活困苦的唯一希望,我怎么能去剥夺他们的信仰呢?这也使我认为宗教也有好的一个方面。记得新概念英语4册中谈到英国绅士对教会的看法,一面嘲笑教会的迂腐迷信,一面也承认教会维持道德的作用。
对家庭聚会,参加过同学搞的,很反感(当时还没有人注意家庭聚会)。有搞地下工作的感觉,最奇妙的是我的同学居然在聚会上能讲方言。我就此请教长辈和牧师,他们告诫我不要再参与。关于方言,他们持怀疑态度。告诉我在新约时代方言是神迹之一因为在当时语言交流是传福音的大障碍,而现在方言神迹却是没有必要的,反而是炫耀了。
到加拿大见识了邪的教会才真正开始找机会脱离。但由于长辈的情面,下不了决心反教。中间回国一趟,见识了两个主内兄弟姐妹的丑闻,我觉得没有任何负担了。当时的心情真是难以形容,即有冲出牢笼的自由欢愉,也有一丝悲哀。不过只要我的长辈在一天,我就不能脱下面具站出来。
我也遇到过有教养,有思想的好教徒。可惜他是耶证的长老,不是基督教的主流,而且这样的教徒我碰到的太少了。
在这个堂上有的基督徒, 看上去气势汹汹,似乎对哲学颇有研究。但三下两下,文科傻妞的面目就暴露出来了。不过也有厉害的老姜如鹤老大,是个学究。我和他交过几次手,是个难啃的骨头因为他的繁体半文半白的文字看着头疼。可惜他不太爱在信堂露面了。
中国以前出了个洪秀全,后又有老毛的个人崇拜。原先我以为中国人是不再会陷入宗教疯狂的了。法愣功倒提醒大家,中国并不是对宗教狂热有免疫力的。也许我等在有生之年能见识一次弥撒亚降临中土的大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