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小孩子了,因为只有小孩子才会真心实意地跟我玩耍,不像大人那么功利,疲倦了孤独了,才唤我到跟前,摸我两把,似乎给了我多大的恩宠。我其实更喜欢亲吻拥抱,但是我的吻往往遭到大人的拒绝,他们嫌我的舌头不干净,说是狗改不了吃屎,认定我的舌头是不洁之物。我火热的拥抱他们就更承受不住了,尤其我那女主人,大腹便便的,听说快要生贝贝了,我将爪子往她肚子上一招呼,她就吓得花容失色,嫡真一个“叶公好狗”的楷模;比较起来,男主人要勇敢一些,有时跟我玩所谓的跳舞游戏,让我的爪子搭在他的胳膊弯,他抱着我晃悠两下就算是跟我亲热过了。但这距我的要求差远了,我多想跟他来个贴面舞啊,身子贴着身子,脸儿贴着脸儿,那才叫跳舞呢。说白了,大人就是大人,不够逗!
小孩子就不同了,越小的孩子越可爱。小孩子可以任着我亲,我亲鼻子,我亲眼睛,我亲嘴巴,我拿鼻子拱他们,拱得他们咯咯直乐。有时他们跟我玩捉迷藏,我跑得太快,刹不住马力,就会将他们撞倒在地,但是他们一点也不恼,从地上爬起来,照样乐赳赳跑跳着跟我玩。
今天是我最快乐的一天,谁都猜得出来,家里来客人了!我是出了名的“人来疯”,何况这客人里面还有两个8、9岁的魁北瓜娃!你说我有多乐了!我尤其喜欢那个混血女娃(她爷爷是印第安土著,奶奶是法国殖民者),瓜子脸儿,金黄头发,颀长的身材,要多美有多美,简直就是个小公主,不,小仙女!难怪我的小主人墨墨羞答答不敢上前答礼了。墨墨赖在楼上,男主人唤了好多次,他都不肯下来,我耳朵尖,早听他在楼上鼓动妈妈、姥姥、姥爷打他的光屁股,就像大人情怯时喝酒壮英雄胆一般,他妄图通过打屁股来激发满腔的豪情壮志,去接待小美人妹妹。但这一招显然失灵了,因为他最后还是牵着姥姥的手,扭扭捏捏含羞答答走下楼来。墨墨后来解释说怕人家揍他,这个谎扯得实在太不高明了。且不说人家是上门做客的,打狗还要看主人面,凭白无故为什么要揍他?即便真的要揍他,他有爸爸妈妈姥姥姥爷撑腰,还担心挨揍,那简直就是懦夫了!况且那个男娃比他还小着几个月呢!
我们终于在后院草坪上一起玩耍了。可惜还是墨墨落单了,他想充英雄,在那里舞枪弄棍地卖弄他爸爸刚教他的几个武术动作,而人家小客人的心里眼里装下的只有我daisy一个!我好得意啊!我趴在男娃的背上,我抱着女娃亲啊亲,我甚至扒下了男娃的短裤,凉凉地在他的小屁股蛋上狠狠kiss了一口。后来我体力消耗太大,加上天气热,身上失水了。我多想回屋喝口水啊,可是小主人墨墨就是不体恤我,他只是唤我到跟前欣赏他的花拳绣腿,哼,你不满足我,我也偏不让你得逞。于是我装没听见,只是冲着小客人们摇尾巴。
幸亏这时女主人出现了,她带着相机,要给我们拍照。她知道我的喜好,找出了我最爱的玩具——球球。她让小孩子们抛球,我经不住诱惑,满院子跑跳着追球,高高地跃向空中接球,每每赢得小客人们的喝彩声,这更使我雀跃不已,欲罢不能,直到筋疲力尽,气喘如牛,我才颓然坐在地上,伸着长舌头,困难地消耗着体内仅剩的一点点水分。
后来还是女主人聪明,她先是向小客人们解释,说我fatigee,她只会说法语的累,不会说渴,这我可以原谅她,毕竟,她让墨墨去屋里端水,还把水枪拿了出来。可惜墨墨端出来的是一碗稀粥,那是主人家昨天剩的,根本禁不住渴,不咸不甜的我也不爱喝。好在水枪呲在脸上还能解渴,我贪婪地张开大嘴,等着救命的水流进口里,吞进肚里。但是我呛着了,我咳嗽着,依然追逐着那把水枪。孩子们轮流向我开枪,当然,彼此之间也对射玩耍。我们玩得不亦乐乎,我又变成了女主人嘴里的“落汤狗”,男主人更正过几次的“落水狗”,而女主人坚持要叫我“落汤狗”,说是更形象。既然女主人是玩文学的,学理的男主人不免理屈词穷,长叹一声:各叫各的罢。我更无所谓了,只要他们爱我,疼我,供我吃喝玩乐,我管他们叫我什么呢。
唉,真应了那句古语:“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小客人们要跟着父母回去了,“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念去去千里烟波……”其实根本不容我发出感慨,我最钟爱的“小公主”,不,“小仙女”已经坐进了后车座,我按捺不住了,爱意瀑布一般将我飞流直下……,我庆幸自己身上流淌着先祖荒原狼的血液,只见我一个狼跃,先她爸爸窜进了汽车前座,再一个狼跃,又从前座过度到后坐,正好挤坐在两个小客人中间,舒坦地将脑袋滚进小仙女温柔的怀抱。哇,我也要成仙了!然而,好景不成,我的白日梦“人狗情未了”连一秒钟都没能做完,主人们就“棒打鸳鸯”呼喝着要我进屋了。我这才如梦初醒,我daisy不是一介野狗,想跟谁就跟谁,我可是有名有姓大名鼎鼎的杨daisy啊!我怎能薄情寡义恩断义绝抛弃主人不明不白跟人私奔呢!我毅然跳出那个温柔的怀抱,义无返顾头也不回地朝我的家奔去。我听到身后一声门响,断绝了我所有的痴望,我从五里云端再次坠入平凡实际的生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