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三轨”谈到入声字的处理问题
(2007-03-10 22: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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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耕庐诗词琐语之五十五
从第“三轨”谈到入声字的处理问题
中华诗词学会在提倡声韵改革的同时,提出了所谓的“双轨制”,即新旧声韵的并行。也就是说诗人们在创作旧体诗词时,可以采用传统的旧声旧韵,也可以采用依据现代汉语普通话确立的新声新韵。尽管目前一部分人力主倡导新声韵,但由于涉及到与传统衔接的诸多复杂层面的问题,而今诗坛、尤以网络诗词为甚,绝大多数诗人的创作仍然比较严格地遵循着传统的旧声旧韵。值得引起注意的是,最近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郑伯农先生提出了第“三轨”的概念。他《在第二十届中华诗词研讨会闭幕式上的讲话(摘要)》(《中华诗词学会通讯》2006年第四期)中讲到:
……我读了一些现当代名家的诗词,感到完全用平水韵的数量不多,大多在押韵上比较宽,尽可能向现代汉语靠拢。在四声的运用上,大都不受现代汉语的约束。譬如现代汉语没有入声字,而毛泽东、鲁迅、赵扑初、聂绀弩等人的诗词,都频繁地按照传统汉语安排平仄和使用入声字……所以,在创作实践中,不仅存在着“双轨”,也可以说有“三轨”:旧声旧韵、新声新韵和旧声新韵。
这里的所谓第“三轨”,即郑先生所谓旧声新韵,也就是说用接近于现代汉语普通话的韵,但却仍然按照传统的四声来安排平仄。传统四声和普通话四声的根本区别,在于入声的消失并派入普通话的四声之中。因而,说白了,郑先生的所谓旧声新韵,其实质是强调了在推行新韵的同时,应该保留入声字。
这的确是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意见。声韵改革与否、或怎样改革,恐怕争议最大的还是入声字的处理问题,最难处理的也还是这个入声字的问题。如果入声字的问题处理好了,既有利于继承传统,也有利于发扬光大中华诗词这个传统文化中的瑰宝。我之所以赞同郑先生这第“三轨”的意见,也就是说主张入声字的保留,是基于以下两点理由:
第一,应该说,在当今汉语之中,入声现象仍然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根据汉语音韵学的常识,在北方方言中,入声字的消失和分化,也许早于宋代就逐渐开始了。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入声已完全消失,而分别派入了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声调之中。但是,在同属于汉语这个家族的其他一些方言,也就是说排除北方方言而后的另七大方言——吴、粤、赣、闽(又分闽南、闽北)、湘、客家等汉语方言中,入声却依然存在,甚至在一些北方方言区内,也还局部地保留着入声现象。此其一也。从另一个方面看,即使在入声消失了的北方方言区内,原入声字也仍保留着语音上的特殊之处。就拿普通话来说,董少文先生在《语音常识》一书中就如何辨别入声字问题,从语音特点方面提出了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的若干规则。如果已消失了的入声字在语音上没有自己的特殊之处,怎么能找到这些可以辨识它的规则呢?就其实际而言,我们在讲普通话时,确也能在语感上感受到入声字在语音上的一些特殊。再比如说同样消失了入声字的属于北方方言的四川次方言(这里指的是以成、渝地区为代表的四川方言,因为在四川方言的少部分地域仍然保留着入声)中,原入声字也仍然有着显著的特点。四川方言的阴、阳、上、去四声和普通话的四声有着比较规则的对应规律,但如果四川话的阳平字和普通话的阳平对应着念过去感到别扭的,必是入声无疑,这也充分说明了消失了的入声仍然有其特殊的语音特点。因而,从入声在北方方言中虽消失却仍然保留着语音上的特点和在一些方言中的继续存在,我们可以说入声现象在当今汉语之中仍然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再则,我们还应该认识到,中国传统诗歌的声韵从来也不是依据某时某地的口语语音而来(民歌除外)。古人制定韵书,并非完全依照隋、唐的都城的口语语音,而是参照古今音系,兼顾各地方言,多有取舍而最后定型的,这已经很多音韵学者作过有力的论证。
第二,保留入声,才能更好地承袭传统,承前启后,有利于传统诗词创作的繁荣和发展。如果在当今的诗词创作中完全废除了入声,无疑会造成与历史的完全脱节,今后的学人完全不识入声,读古人的诗会感到雾里云中,何况有的词谱规定了“例用入声韵”,没有了入声,这“例用入声韵”的词便也就不成其为词了。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也是张中行先生在《诗词读写丛话》《旧韵新韵》文中提出的坚持旧声韵的七大理由之一,这就是说,古人既制定了平平仄仄的规则,而又能运用得非常自如,这自然和语言中分布较为合理的平仄声韵的音节大有关系,这是经古人的创作实践所证明了的。如果废掉了入声,一部分本应是仄声的字变成了平声,语言中少了这一部分仄声字,将会破坏原本分布合理的平仄音节的比例,给我们拼凑平平仄仄、适应这平平仄仄的规则带来局限和不便。因而,这是不利于中华诗词传统的继承、创作的繁荣和发展的。
200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