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47)
2014 (97)
与中英文打交道多年后,依稀觉得象形文字思维模式与拉丁字母思维模式既有交集点,也有天壤之别。或许这就是中国人的洋泾浜英语和洋人蹩脚华语的根源。
了解中英文写作习惯的异同,有助于我们写出更地道的英文。
我要着重探讨英语写作里一种特别的现象,就是状语/定语的重叠现象。
先看一个例句:
It is so painfully, embarrassingly, proudly, honestly, purely real.
上述例句中,一个形容词(real)前面居然有五个副词作为它的状语修饰语!这种习惯,在中文写作中比较少见。中文的修饰语大多是一比一(一个形容词带一个副词,或者一个名词带一个形容词)。
这种表达习惯的差别,给中文理解造成一定的困难。要把它翻译成符合中文思维习惯的通顺句子尤其不易。如果你刻板地按照它的语序直译,读起来便佶屈聱牙得紧:
它是如此令人痛心地,令人尴尬地,令人骄傲地,令人诚实地和令人真切地真实。
下面则是比较符合汉语思维习惯的翻译:
它真实的令人痛心,令人尴尬,却又是如此纯粹,如此真诚得足以令人引以为傲。
下面的例句中,一个名词前面带着七个形容词作为它的修饰语:
A year after my first son was born, I felt compelled to throw the requisite, big hoo-ha, Mardi Gras-ish, quinceanera-for-tots-type, baby bar mitzvah-style, professionally-catered one-year-old birthday party.
如果按照原句的语序直译,还没念完所有形容词你就已经背过气去了:
我第一个儿子出生一周年后,我觉得应该给他张罗一个必不可少的,大张旗鼓的,狂欢节似的,小孩成人礼般的,犹太成人礼的,餐饮专业承办的一周年生日派对。
显然,在处理英语句子这种重叠修饰语的中译时,不能拘泥于原来的语法结构了,而应该把长句打碎,根据各个修饰语与被修饰语之间的关系,重组多个短句。这样既可避免中文句子叠床架屋的笨拙,又符合中文思维的习惯:
大儿子出生一年后,我觉得必须大张旗鼓给他张罗一个周年生日狂欢派对,就像小孩成人礼或犹太成人礼那样,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整个派对都是交给承办酒席的专业机构去做。
从上面的译句可以看出,原来七个连贯排列的形容词已经被肢解,有的变成副词修饰动词(大张旗鼓),有的变成状语从句(就像小孩成人礼或犹太成人礼那样,是必不可少的), 有的则变成表语了(交给承办酒席的专业机构去做)。
I feel my rendering of the above sentences are so painfully, embarrassingly, proudly, honestly, purely faithful .
您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