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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曝光胜似三届总理

(2007-01-31 20:35:53) 下一个
 
三届总理批示,为何不抵一家外商举报?/杨宽兴
(博讯2007年02月01日发表)

    原载《民主论坛》
    
     (博讯 boxun.com)

    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肯定会觉得窝火:本已经平安着陆,退休后
    挂一个中国药学会理事长的头衔,总可以悠然地度过晚年,并肆意享
    用此前大捞特捞的真金白银了,却不料阴沟里翻船,致使前功尽弃。
    正如一位知情人所说:“本来以为他那一页就此揭过了,没想到药监
    系统大规模的整顿正在酝酿。”
    
    已经失去人身自由的郑筱萸或许到现在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翻船。从
    目前披露的信息看,郑筱萸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期间,由于体制弊端
    和腐败因素,整个医药系统管理混乱,致使假药横行、药品价格扭曲
    性上涨,对此,医药系统曾有人勇敢地挺身而出,其中有一个叫作高
    纯的举报人,在长达11年的时间里,从未停止过对有关违法犯罪问题
    的实名举报,“我至少向国家药监局寄送挂号信100多封、特快专递
    42封、电子邮件400多封,发送电报二次,拔打电话500多次,去访21
    次,其中八次是在局长接待日。”对于高纯的举报,从李鹏到朱镕基
    再到温家宝均有批示,可是,举报材料到了郑筱萸那里,便石沉大
    海。不仅如此,由于举报企业的作假行为,高纯被打击报复,药政调
    查组的成员中有人将高纯举报的材料内容、证人及检举人姓名告诉了
    举报人直接领导,高纯所在单位先是勒令高纯停工、强制下岗、停发
    工资、威胁开除,后又被公司领导打成骨盆骨折、耻骨联合分离,移
    位约0.5厘米。最后,一纸文书将高纯踢出了厂门。目前高纯流落在
    外打工,一贫如洗,而负责造假的企业管理人员接受记者采访中却表
    示:“事情发生后,我只在企业作了检查,没有受到其他处分。”同
    年底,旒僬呱?纹笠蹈弊芫?怼?BR>     
    高纯曾为此起诉国家药监局“行政不作为”,闻听此事,一向以“温
    文尔雅”著称的郑筱萸勃然大怒:“你是第一神经!”
    
    我们虽然不能将中国药品行业暴露的一系列问题都推给郑筱萸,但这
    位本应负责药品检查监督的国家药监局局长对举报人的态度,却可以
    说明一切。因此,高纯针锋相对地对郑筱萸说:“你是第一贪官。”
    ──这有些夸张,在当下中国,要选出第一贪官,确实不怎么容易
    ──如果不贪,郑筱萸的屁股就不会坐到造假者一边。
    
    但问题是,三届总理对于药品行业的混乱和作假问题既然均有了解并
    做了严查的批示,为什么不仅无法严查下去,反而让郑筱萸长期得
    势,让高纯这样的举报者长期受压呢?
    
    同样我们要问,既然郑筱萸的官位长期“岿然不动”,为什么却又在
    平稳着陆后意外翻船呢?
    
    齐二药、奥美定、欣弗、广州丙种球蛋白等重大医药事件的发生自然
    是一个因素,作为药品监督部门,郑筱萸局长等人对假药从源头上的
    放水,为中国大陆整个医药体系的安全性埋下了巨大隐患,正如国家
    药监局一位官员日前所说:“造了多少孽,郑筱萸自己心里最清
    楚。”不过,真正导致郑筱萸落马的导火索是一家外国制药公司举报
    了几家企业向中国国家药监局行贿20万欧元。“这件事在国外闹得沸
    沸扬扬,国家有关部门得知后果断采取了行动。”
    
    看吧,高纯的举报材料最多从三届总理的办公桌转到郑筱萸的办公桌
    上,除此之外,高纯还能有什么办法?即使体制内有人同情并帮助
    他,在权力大于一切的封闭操作体系中,既然举报人自身的命运都成
    了问题,药品作假的问题又如何能得到解决?谁能指望作假分子的总
    后台对作假者痛下杀手呢?但“一家外国制药公司”就不同了,他们
    的举报材料不是从总理的办公桌旅行到药监局局长的办公桌就算完
    了,你郑筱萸不管,人家外国的制药公司还有别的渠道寻求公道,那
    就是新闻媒体,虽然只是国外的新闻媒体,却同样可以对中国的腐败
    起到一定监督作用(十分悲哀的是,对于揭露中国境内的药品腐败问
    题,中国媒体表现糟糕)。
    
    一切黑暗的地方,只要有阳光照射,肮脏的东西就再难以存活,而这
    阳光,就是新闻自由和民众的知情权。有关反腐问题,这是郑筱萸给
    我们的又一次启示。借助权力反腐的幻想是可笑的,三届总理的批示
    又如何!在那个狭小的权力范围之内,有太多我们既不知晓也无从把
    握的错综复杂关系,而身居高位的官员们看待问题的角度和方式也与
    我们不同,贪官有很多办法糊弄他的上级。既然花瓶式的人大机构和
    难以独立的司法体系根本无法起到权力制衡的作用,没有外力的介
    入,一股独大的党权、行政权如何能够积极反对自身的腐败?这也就
    是三届总理的批示如此无力,而一家外国制药公司的举报却如此锐不
    可挡的实质。面对立法权、司法权的疲弱,包括互联网和境外媒体在
    内的第四权──舆论监督权在反腐中可以起到很大的补充作用。
    
    在系统性的腐败面前,不应信任权力,而要相信公众的判断,正如米
    奇尼克所说:“没有什么比来自下面的压力更能够指导当权者。”只
    要有了公开的言论,公众的压力就能形成。对于无处不在的腐败问
    题,除了向上的举报,更要有公开揭露的勇气。
    
    或许,对反腐败而言,一次曝光胜似三届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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