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泡泡的猫儿

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所受的诱惑不够;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正文

BIG BIG ROCK

(2006-07-25 19:11:27) 下一个
    天气好热,总觉得心里也是蠢蠢欲动,好像有一些东西要钻出来,脑子里也总是有一些稀奇古怪的词语。想来想去,还是写写我的大个子朋友——ROCK吧!

    说是朋友,因为感觉他像一个朋友,虽然知道现在,我对他一无所知,即使是这个名字,也是我自己听来自己创造的,我认为他就叫ROCK,于是他就叫ROCK了。

    认识他很偶然。因为来之前,国内的亲戚啊,朋友啊,一个个都把这美国人说得跟洪水猛兽似的,让我一定要退避三舍,千万不要惹火上身。虽然我心里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真得到了这片土地,还真是把自己封闭了起来,像是一个装在套子里的人。

    我个人认为,自己还是有点姿色的,虽然已经过了25岁,却并不见得年老色衰。走在路上,也总是能赢得一些口哨和喇叭声,也不乏那些开车停在身边索要电话手机的无聊人士,只是,我已经不是春心萌动的小姑娘了,我将这些统统归入异乡的文化——而我,一向是不擅长接受新的文化的。

    跑题了。ROCK跟我在一个区域办公,大约有190厘米,跟我170的身高站在一起,仍然像个庞然大物。见他的第一次,像所有人一样,大家客气的打招呼。他的穿着,是比较正式的,总是衬衣西裤的。我没有以貌取人的毛病,但这个社会教会我,有些时候,还就得以貌取人,于是我先入为主,认为他是个好人。打招呼次数多了,有时候就站在鱼池旁边边看鱼,边聊几句。我的烂菜的英语当然达不到跟他相谈甚欢的地步,聊胜于无,顺便锻炼一下口语。

    我不是一个热情的人,尤其在这个陌生的国家里,我们也总是这样不咸不淡的偶尔见面,偶尔聊天,偶尔他会让我们办公室的姐姐给我带个好。从他嘴里,我知道了他觉得我长得很漂亮,我知道了他在一家运输公司工作,知道了他的办公室在哪里;而我也告诉他握在这里出差,9月份我就要回到自己的国家,我在国内有个男朋友,也许这次回去就要结婚……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却让我平平淡淡的生活有了一些色彩,他让我有了我没有被人遗忘的感觉,很舒服。

    比较熟悉了之后,每次见面,他都会作出一个很夸张的姿势,然后很兴奋的要来一个拥抱,以纪念我们三两天都没有见面了。我觉得他真得很可爱,于是也很开心的跟他来一个拥抱,那片刻的感觉,好像依偎在一个老朋友的怀里,安全而舒适。

    有一次,ROCK跟我说,CATHY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真的长得很漂亮。如果我没有结婚,如果我再年轻几岁,我一定会追求你的!我听了哈哈笑,毫无顾忌:但是你现在一样很幸福,对吧?

    我不知道我们以后会怎么样,但是,有个这样的朋友,真得很好。生活其实会很美好,只是看你自己如何去经营,认识ROCK,我很开心。
[ 打印 ]
阅读 ()评论 (2)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