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如己的含义
(2012-03-10 23: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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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源网友的短文引起了关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和“己所欲,施于人”的讨论。从圣经来看,这是 “爱人如己“的含义问题。
小源网友的文章原文:
“寻找“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另一半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 自己不希望他人对待自己的言行,自已也不要以那种言行对待他人。对应我刚来美国学到的一句话:You treat people the way you want to be treated,道理一致。
在多数情况下是合适的,但也有不明确之处,它与己欲的标准有关。
举个小例子来比较按同一观念处事的两种态度:
第一:因为甲不喜欢听批评的意见,所以甲就就不愿意批评他人。
(或者用肯定句来陈述:甲喜欢听好话,所以甲就只说好话给他人听,投其所好)
第二:因为乙不喜欢听不讲究方法的批评,所以乙在批评别人时不会不顾方法。
(或者用肯定句来陈述:乙喜欢接受合适的批评方式,所以乙会在批评时注意方法)
注意其中微妙的区别就不难发现,都是用同一种处事哲学,但第二种用的标准比第一种要高,因为个人和社会的进步是需要批评的,但批评的方式极为重要。
这说明人的“欲”,即”喜好”需要调整,要随认知和境界而提高,标准用对了,才使得这种处世哲学在实际应用中接近完善。 因此应将它的另一半找出来:己所欲之,慎施于人。也就是说在施于人之前,即使是满足了自己喜好的言行也需要审视自己所用的标准。
如果你认同这个道理,就再进一步想想找出另一半的意义何在。
作为普通人,上述两种情况的微妙差别无大碍,可能只是生活中为人处世的小事情,但作为决策人就可能会影响多数人。若自身标准低,再依照这条哲理来制定管理他人的规则,就看不见决策的智慧。比如,在公共场合禁烟的问题,如果决策人有烟瘾自己不喜欢被限制,再用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就难以制定出合理合情的规则,除非自己意识到了这一点,不断反思,提高认知,接近真理。 再举一例,几乎每个人都不喜欢被人监督,不希望增加透明度,那么是否该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指导行为呢?如果无人监督,没有透明度,就难以防范和杜绝错误的苗头,所以应该是第二种态度更合理,即注意方式地去增加透明度和加强监督,即使你自己也不喜欢被人检查。
本人的愚见是应将另一半合起来使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之,慎施于人
注:”己所欲之,慎施于人”是本人胡思乱想的构词,若有人使用过,纯属巧合。
成长:
“爱人如己。耶稣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
这里的“律法和先知的道理”指的是旧约中耶和华吩咐祂的子民要『爱人如己』。
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消极的,是告诫你“不要去做别人不喜欢的”。
而耶稣说的是积极的,要去爱别人如同爱自己那样,“你主动的爱他人,是依据你爱别人的意愿去行,反过来别人也会以你对待他/她的方式来对待你。”
苗青青:
俺理解,耶稣所说相当于“己所欲, 先施于人”。 这个“己所欲”,比如我希望生病时有人能关心我,我就要先关心别的生病者,若希望别人礼貌待我理解倾听我,就先要礼貌待人,理解倾听别人。 希望别人为我服务,我就要先服务别人。
但是这个己所欲里面确实像你说的要慎重,不能什么都“欲”。
这里有个禁戒就是十诫。所以我们信神的人不能”欲”信别神,不能欲拜偶像或者把自己当偶像,不可妄称神之名,不可不纪念安息日,不可不尊敬父母,不可杀人,奸淫,偷盗,做假证,不可贪恋别人的人和财产。
俺理解,除这些神定的界限而外的"己所欲,先施于人”应该都是好的。
不过这些标准是满高的,需要神的力量帮助我们做到。 咱们努力学习共同进步吧!
谢谢小源分享,你写的贴子不长,但是问题都很关键:))
“寻找“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另一半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 自己不希望他人对待自己的言行,自已也不要以那种言行对待他人。对应我刚来美国学到的一句话:You treat people the way you want to be treated,道理一致。
在多数情况下是合适的,但也有不明确之处,它与己欲的标准有关。
举个小例子来比较按同一观念处事的两种态度:
第一:因为甲不喜欢听批评的意见,所以甲就就不愿意批评他人。
(或者用肯定句来陈述:甲喜欢听好话,所以甲就只说好话给他人听,投其所好)
第二:因为乙不喜欢听不讲究方法的批评,所以乙在批评别人时不会不顾方法。
(或者用肯定句来陈述:乙喜欢接受合适的批评方式,所以乙会在批评时注意方法)
注意其中微妙的区别就不难发现,都是用同一种处事哲学,但第二种用的标准比第一种要高,因为个人和社会的进步是需要批评的,但批评的方式极为重要。
这说明人的“欲”,即”喜好”需要调整,要随认知和境界而提高,标准用对了,才使得这种处世哲学在实际应用中接近完善。 因此应将它的另一半找出来:己所欲之,慎施于人。也就是说在施于人之前,即使是满足了自己喜好的言行也需要审视自己所用的标准。
如果你认同这个道理,就再进一步想想找出另一半的意义何在。
作为普通人,上述两种情况的微妙差别无大碍,可能只是生活中为人处世的小事情,但作为决策人就可能会影响多数人。若自身标准低,再依照这条哲理来制定管理他人的规则,就看不见决策的智慧。比如,在公共场合禁烟的问题,如果决策人有烟瘾自己不喜欢被限制,再用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就难以制定出合理合情的规则,除非自己意识到了这一点,不断反思,提高认知,接近真理。 再举一例,几乎每个人都不喜欢被人监督,不希望增加透明度,那么是否该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指导行为呢?如果无人监督,没有透明度,就难以防范和杜绝错误的苗头,所以应该是第二种态度更合理,即注意方式地去增加透明度和加强监督,即使你自己也不喜欢被人检查。
本人的愚见是应将另一半合起来使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之,慎施于人
注:”己所欲之,慎施于人”是本人胡思乱想的构词,若有人使用过,纯属巧合。
成长:
“爱人如己。耶稣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
这里的“律法和先知的道理”指的是旧约中耶和华吩咐祂的子民要『爱人如己』。
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消极的,是告诫你“不要去做别人不喜欢的”。
而耶稣说的是积极的,要去爱别人如同爱自己那样,“你主动的爱他人,是依据你爱别人的意愿去行,反过来别人也会以你对待他/她的方式来对待你。”
苗青青:
俺理解,耶稣所说相当于“己所欲, 先施于人”。 这个“己所欲”,比如我希望生病时有人能关心我,我就要先关心别的生病者,若希望别人礼貌待我理解倾听我,就先要礼貌待人,理解倾听别人。 希望别人为我服务,我就要先服务别人。
但是这个己所欲里面确实像你说的要慎重,不能什么都“欲”。
这里有个禁戒就是十诫。所以我们信神的人不能”欲”信别神,不能欲拜偶像或者把自己当偶像,不可妄称神之名,不可不纪念安息日,不可不尊敬父母,不可杀人,奸淫,偷盗,做假证,不可贪恋别人的人和财产。
俺理解,除这些神定的界限而外的"己所欲,先施于人”应该都是好的。
不过这些标准是满高的,需要神的力量帮助我们做到。 咱们努力学习共同进步吧!
谢谢小源分享,你写的贴子不长,但是问题都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