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在建行当出纳的朋友,说几天前碰到这么一个事:有天下午,不是十分繁忙,一个穿的很普通的女士来到他窗口,给了他一张纸条要提款。纸条上赫然写着“兹派XX同志来贵银行提取人民币,然后是1后面n多个零元。落款是“中共中央办公厅江泽民”。
本来想报警,可看该女子很认真的样子,想还是打发给保安算了,估计保安也是很闲。
那里知道保安对该女子说;“你的条子想要提款必须先到对面派出所找所长盖一个章,他盖完章你再来取钱就没问题啦。”该女子想都没想,直接就向派出所走去了。大概十多分钟,人慢慢多起来的时候,那个女子兴高采烈的回来了,举着那个条子,说:“人家说啦,办公程序简化了,不用所长盖章直接就可以取钱啦。”我这个同学一说到这就不住的感叹,警察队伍里真有高人,一下就给退回来了。
我这个同学和保安当时就有点发傻,当时有很多人都在,怕她发作起来影响正常的秩序,只好把值班的主管找来了。主管和她在一边聊了
几句,并指了指不远处的地方,该女子就高高兴兴地走了。主管随即把同学和保安叫去:“我就告诉她,我们这里是建行,只有建房子才能到这里取钱,买东西取钱要到工商银行才行。她不是高高兴兴地走了。”
好笑,现在聪的人多了,会踢皮球的人也多了,就是会踢足球的人太少,不如劝他们改踢足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