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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解放”了

(2021-02-28 15:44:01) 下一个

二月五号上午,大朋友收到律师发过来的确认文件 —— 法院签字盖章的协议扫描版。终于完全“解放”了,他高兴到中午马上出门买香槟,要大大地庆祝了一下。

这多少年了,因孩子抚养费相关事宜,律师都前前后后用了四个。现在, 终于可以完全停付了。 加拿大别的省不清楚,在魁省,孩子抚养费是没有期限一说的。所以,即使孩子18岁成年了,抚养费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的扣下去,必须通过向法院提交动议,由法院认可或裁决,才可以改变或终止的。而啥时候是合适提交动议,要求终止抚养费呢?却一直没看到、找到啥明确的规定和指引。

最初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官司之后,他一直按法庭的裁决付着女儿和儿子的抚养费,对方却从来没有按要求提供过孩子的学校、学习情况。大女儿A,那之前,其实就已经擅自跟他爸断绝了联系。十八岁之后,他听说她中学后在预科读书,就一直没要求停抚养费。后来,他侄女、也就是A的堂姐,在A的脸书上看到,她从她妈那里搬出去和男朋友同居了。于是,告诉了他。他这才找律师,要求停付女儿的抚养费,那时他女儿已经20了。

这个律师,不是当初帮他打抚养权官司的那个美女律师,因为他觉得那个律师不够好。其实,以我对当时事态的了解和跟她短暂的接触,我觉得她已经很尽职尽力,结果也已经是不错的了。但是,作为当事人的他,没能如愿拿到儿子的抚养权,不能理智地看待结果,在所难免。我之所以建议他找回原来那个律师,是因为觉得她已经知道很多背景,对于理解整个案例和他的诉求,会很有帮助,因而处理起来应该更有效率。不过,这个新的律师,看起来也很不错,和他前妻的律师沟通和谈判, 蛮快地就达成了协议。所以,不需要上庭由法官判,只需要提交他们达成的、更新的抚养费额度,法院认定一下就可以了。

我们都知道,A从她妈那里搬走,与人同居“成家”,应该是能够顺利停付的一个重要因素。不过,以对他小儿子Z的了解来估计,他从他妈那里搬出去自立生活的事情,不会跟他姐一样的发生。2017年,Z中学时期结束,期间大朋友依然很少收到他的成绩单,甚至怀疑他中学是否毕了业,因为没有他继续预科CEGEP学习的消息。隔了段时间,才听说他是去了一个成人教育学校,学了某个电工的课程。当时,Z告诉他爸,课程19年中结束。于是,大朋友就准备等到他学完工作了,才要求取消抚养费。结果,到年初,结业时间又推到了年底;而20年初了,依然在说课程还没完,得到夏天。

我就一直跟大朋友说,A到底是不是真的在读书?这样一推再推下去,会没个头的,你应该尽快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办。他呢,就一直没啥动静,只到六、七月的某天,他大哥打电话过来。那天他正好出去骑车了,是我接的电话。他哥说,他们大弟弟的孩子前些天从渥太华过来,和几个堂兄弟、包括Z见了面;聊天中,Z提到他现在一直在拿政府的疫情紧急福利CERB。他哥接着说,如果Z是在读书,他拿的应该是给学生的疫情福利CESB;现在他拿CERB,那他就是在工作,去年就有工作收入的,所以,大朋友应该不用再付抚养费了。这下,他终于才决定行动了。

我再次建议,他找回上次处理A的案例的那个律师,原因也跟之前的大同小异。可是呢,因为那个律师的费用,比几年前又涨了,他嫌贵。于是,他用他了开户的那个银行推荐的法律服务,可以先有半个小时免费,之后有些折扣。刚开始跟这个律师打交道的时候,他还一直赞不决口,说她明白他的诉求、还表示都可以做到。结果呢,跟法庭约的听证时间,一再因为各种莫名其妙的原因,被推迟了五六七八次之多。到后来,给我的感觉就是,她非常害怕要上庭,所以一拖再拖,想达成协议了事;而为了能达成协议,她就被对方的要求牵着鼻子走,协议内容离她最初表示可以办到的、大朋友的诉求越来越远。

大朋友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就两点:1)现在就停止付抚养费;2)如果不能停付,需要现在就确定将来停付的期限。而她从年中拖到年底,期间对大朋友的疑问或者要求,每每以法官会如何如何地搪塞。最后,在根本没有征得大朋友同意下达成的协议是,继续付抚养费,金额按现在三方的收入重新算出,也没有任何何时停付的期限。而且,约定好了十二月初某天去法院认证。大朋友表示不接受时,她还非常意外和震惊,说那就是最后的结果了。我们觉得真是奇了怪了,达不成协议,不该是上庭让法官来判吗,怎么就最后结果的?于是,大朋友对她如此完全不顾自己客户的要求和利益的做法,明确表示了不满。结果,第二天,就收到她的一封邮件,在法院约定日前几天,她撂挑子不干了 (事后看,她幸好不干了)。

这下,气忿之余,他只好赶紧找回上次那个律师。好在,她很爽快地接下这个案子。撂挑子的律师,本来应该把所有的材料发给他, 以便他转给新律师的。结果,新律师一接手,就发现其实材料并不全,还得去找对方律师要。但是,这个律师真是超给力。接手后,马上跟法院沟通,把预约时间推迟到一月底。而且在那之前,包括圣诞、新年假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谈判出一个抚养费付到2020年12月31日的协议。原来的律师,当初跟法院申请了案例处理期间的暂停支付,是从8月开始的。而8月到12月需要补齐的抚养费,协议是按照三方的收入重新算出的,约为原来的四分之一。

这个律师不仅处理地快、结果如愿,而且因高效而费用少呀 —— 只是上一个律师、尚未结案就已付费用的三分之一!虽然,之前律师的前期工作,这个律师可以直接利用,但是,以这个律师的表现看,那点前期工作,费不了她多少时间。如果,他从一开始就用这个律师,估计,用那个律师的一半、最多三分之二的费用,这事就已经被办得妥妥的了。

所以呀,有时候,真不能只看单价,就以为谁贵、谁便宜。得力的那个,就算单价贵,最后反倒是省钱的那个,更别提省心、省气、省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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