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702)
2008 (322)
拉着女儿和女儿的同学及女儿同学的妈妈,另外还有一个朋友一起去东边小城看三文鱼回流,再逛逛小城。
三文鱼回流看到了,实在看不出这是一个什么让人激动的事情;倒是觉得自己脑袋发热,来看了这么激烈的场面:三文鱼逆流而上,于是碰墙跳起来,头撞墙而掉下。想着几天前,国内一则报导:有一女士欲要跳楼自杀,围观的人非但不想法阻止,而是冷嘲热讽,活活地把一个大活人激跳了下来。我觉得这股子感觉没什么不同,只是觉得悲壮和悲哀,并觉得自己也挺无聊的。
小城的市中心只有一条狭长的街道,但各种痁铺却各有风格,逛逛看看,也不失周末的一个好去处。
下午还是在 Subway 坐下来吃点东西。下面就是这个案例。
我和女儿同学的妈妈先坐下来,两个孩子一起排队买吃的。我上去看了一下,说了我想要的,女儿同学的妈妈放下包后就全程陪同。
等东西买来时,我和女儿是合的 1 foot 的 meat ball Sub ,外加一人一碗茹汤;她们跟我们一样买的是 1 foot 的 meatball Sub ,没有汤。 Sub 从中间分开着,所有,我和女儿一人一半,我那半里面的调料略有不同;她们的是一样的。
我和女儿一边吃着 Sub ,喝着很热乎的汤,一边聊着我们刚才分头行动后看到的,另外就是自己对这个小城的感觉。吃不下那么多 meat ball ,问女儿想不想要多两个,女儿同意了,所以给了她。
等我回过头看她们时,很是奇怪:女儿很香甜地吃着,另一半横躺在桌上,还没动。我问她:你干吗不吃?她回答道:我再等我女儿。如果她要还要吃的话,她就将剩下的给她。这就是说她能吃到的将取决于女儿所剩的。当然,对别人的生活方式,我不应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我知道:我们都应该饿了。
晚上回家的时候,就跟女儿讲解这个案例。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选择我所需要的,同时满足女儿所需要的。如果我有富余,不想浪费,我会问我的女儿,她是否需要。如果她不够的情况下,或我不够的情况下,我会再给她钱去买。绝不会等着女儿的残羹,这种行为,在饭桌上让我觉得羞耻。
我母亲的时代,那是物质极不发达的时候,没什么富余的,所以,只能从这个碗里掏到那个碗里,当时是美德。在现今,我们都不缺少什么,尽管并不是怎么富有,但温饱日子是足够保证的。
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等着孩子所剩的,并且桌上所谈的,都是围绕着一个 Sub,都是让孩子多吃点。我觉得这种生存方式是不是可以更为尊严的方式进行,因为我们跟孩子一样,是人,是平等的。不因为我们是母亲,就得屈尊;也不因为我们以前曾穷过,现在就无法实现自尊和平等。
我问女儿:哪种方式更可行,更可取?女儿选择了我们这种。问她为什么,她说: fair 。是的,我要求的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平等,和尊严。
因为我不希望以后在孩子的眼里,我是她自私的产物,仅因为我的无私;也不让她有这种感觉:在妈妈钱包里还有钱的时候,却表现出穷酸,心理上的穷酸。她应该懂得公平,懂得替他人着想。至少在自己吃着 Sub 的时候,能体会到对面,母亲的感受:知道母亲跟她一样,肚子是饿的。
更重要的是以后她成人的日子里,不仅仅念及母亲为她所吃的苦,更重要的是,能尊重母亲:跟她一起生活,一起成长,给与,同时得到;和她一样。
我小时候物质渐渐丰富但还不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的时候,比如家里买了香蕉,父母就会平均分成三份,三个人各吃各的一份,他们不干涉我吃多快或多慢。我总是第一个把东西吃完的人,如果还想吃得跟他们去商量。
很多中国的父母也许都多少做过类似的事情吧?在家和出外,吃饭或SNACK,不是饿着肚子等孩子的残羹,但有意分给孩子多一些或者自己的那一份有意慢慢吃以备孩子想多要一点的事我是作过的,虽然LG每次都反对。也不是钱的问题。想来这么为护着孩子而“作贱”自己真的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