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ly to 梦驰
(2006-08-28 09: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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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谢梦驰和WONTFORGET,毕竟你们看了拙文也花点时间写点评论。梦驰看来是很认真的一个人。你说一个人的时间感情是有限的,给了一个,另外一个就少了,这样对另外那个就不公平。字面上看没错。实际呢?梦驰是否记得我第一篇论婚外情的文章?里面是说中年人最想有婚外情。经过热恋到结婚,生儿育女, 十几年的磕磕碰碰,柴米油盐的累赘,上有高龄父母要照顾,常常半夜里一个电话,爬起来就跑医院,下有儿女要操心,学习,学校,老师。碰到周末还要带着儿女这个辅导班,那个钢琴班,转战南北,晚上回到家比上班回来还累。两人在一起有激情吗?如果梦驰是这种中年人应该是理解我的话。但是如果梦驰还没结婚,我先说声对不起了,让你看到了家庭的烦恼,中年人的无奈,以及婚姻的实质。我想说得就是即便这时间感情不给婚外情人也不会剩下。不是不给婚姻的配偶,而是根本没有。还有,必须说这不是没感情,和婚外情的人之间的感情是情人的感情,而和婚姻配偶之间的感情不是情人的感情,大陆叫作爱人的感情,我(也是大陆人)叫作亲人的感情。生活了这么久,似乎有血缘关系了,起码通过儿女有了血缘关系了。不是说握着老婆(老公)的手,左手握右手吗?梦驰,如果你结婚了,你回家握握你老婆或老公的手看看,是否还有那当初第一次握手的那种触电般的感觉?所以,就是没有婚外情,这种情人的感情在婚姻中不存在。那哪来的公平与否之说?梦驰还说了我那哥儿们为了给自己平衡也怀疑老婆。先说明一下,他不是怀疑,而是说不知道。我们讨论的是不知道就不存在。这跟怀疑有本质不同。不过你有一点是对的,婚外情的人总要找理由,这就是自私的表现。我同意这观点,搞婚外情的人是自私的。但是,人不就是自私的吗?咱老祖宗几千年前就高度概括了人性,曰:食色,性也。就两字。生存首先,然后行乐。人们以前常拿三字经来说明人性,什么人之初,性本善,全是骗人的。人之初,一团肉!连性都没有呢。谁能举例说明婴孩的性是善良的?我就知道喂双胞胎的弟弟时,哥哥老哭闹也要吃,没半点忍让,只管自己吃饱全不顾别人。当然我不认为人性的阴暗面要歌颂,也不认为婚外情是对的。我的出发点是不能伤害人。不知道就不伤害。别再争论婚外情本身就是不道德之类的话,不知道就不存在,也就没有是非评论。WONTFORGET看来看法和我相近,但是没看清楚我的文章。我并没有说因为婚姻不完美就要婚外情,进而放弃原来的婚姻和婚外情人再来一次。我原本只是对那些想搞婚外情的人又没胆量或是那些伪君子对婚外情的那种高昂的斗志,谁知道他们是否真的这样?我还说我不抽烟呢。可实际上你们知道吗?能说我抽?不抽?怀疑?什么都不能说,只能说不知道,我才懒得理你呢。这不就结了?婚外情能这样不就成了?我才懒得理你呢。
其实在情人盛行的当下,我倒是有一个很感兴趣的问题,让你动心又心宜你的情人如此好找吗? 果真在灯火阑珊一瞬间就能对上眼?百思不得..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