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些,惨痛的屠杀,彻头彻尾的冷血和决绝。当事人多数健在,是否还能听到那些屈辱灵魂的呜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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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年八月底的北京“大兴县大屠杀”。
——六七年八月至十月的湖南“道县大屠杀”。
——六八年八月达到最高潮的“广西大屠杀”。
编者按:
目前揭发出来的文革大屠杀事件并不仅止以上三件。
最近由海外文革研究者宋永毅主编的《文革大屠杀》,就收集了1966~1976文革期间发生的湖南道县大屠杀、内蒙古的内人党大血案、广西四二二剿杀、青海二二三事件、广西宾阳惨案、北京大兴县惨案、云南沙甸事件共七宗大规模集体屠杀事件(前人民日报社长兼总编辑胡绩伟和另一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文革专家徐友渔,分别撰写了序言)。
其实还有许多不为世人所知的大屠杀事件真相有待揭发。仅以一般人印象中文革武斗相对全国并不算“激烈”的广东而言,就有“潮汕地区大屠杀”“阳江大屠杀”“海南大剿杀”和广州“吊劳改犯事件”等规模相当大的屠杀事件,至今几乎完全不见有任何公开文字记载。
现辑录分别发生于文革头三年的典型案件资料供参考。
第一部分:北京大兴县大屠杀
1.北京市大兴县--灭绝性的大屠杀
2.大兴屠杀调查——遇罗文
北京市大兴县---灭绝性的大屠杀
王 毅
文化大革命"野蛮性和残酷性的文化根源
野蛮和残酷既是"文革"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整整十年间,它以揪斗、横扫、酷刑、杀戮、武斗、流放、斗私之类数不胜数的花样到处肆虐,不仅在我们民族几乎每个成员的身上和心间留下巨大的创伤,而且更无比残暴地吞噬了成千上万的生命。与这骇人听闻的巨大数字同样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无数血淋淋的场面,例如1966年"红八月"中,北京市大兴县对当地所谓"四类分子"及其家属灭绝性的大屠杀:
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大兴县公安局召开局务会议,传达了谢富治在市公安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从此,斗打、乱杀事件日益严重,由开始时斗打个别"表现不好"的"四类分子",发展到斗打一般的"四类分子";由一个大队消灭一两个、两三个"尖子",发展到一个大队一下子打死十来个甚至几十个;由开始打杀"四类分子"本人,发展到乱杀家属子女和有一般问题的人,最后发展到全家被杀绝。自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一日,该县的十三个公社,四十八个大队,先后杀害"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三百二十五人。最大的八十岁,最小的仅三十八天,有二十二户被杀绝。
又如在"文革"中,广西许多地方流行在光天化日之下脔割肢解"牛鬼蛇神"等活人,然后煮熟分食的最野蛮暴行。仅在广西武宣县,被吃者就达一百几十人,"其中(被)吃肉后砍头的1人,挖心肝的56人,割生殖器的13人,全部吃光(连脚底板肉都被吃光)的18人,活割生剖的7人。"在武宣县武宣中学,甚至出现了大批学生批斗完教师、校长之后,在校园内就地架起简易炉灶,将他们剖腹脔割、煮熟分食的惨剧。
本文没有必要更详细地举证"文革"之野蛮和残酷的无数事例,因为每一个亲身经历过"文革"的中国人都对此有着最深痛的感受。然而了解这类事实并不等于就能够说明他们发生的原因,相反,今天的人们往往已经对昨天的无数惨剧感到困惑难解了,例如"文革"结束以后编撰的《武宣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事件》中对学生烹食老师事件的记述:
1968年6月18日,武宣中学(老师)吴树芳在批斗中被打死后,肝被烘烤药用。学校是育人培养人才之场所,出现此种残忍野蛮,丧失人性的行为,令人费解。
也许,今天的"令人费解"与昨天的惨剧有着同样的残酷,因为我们的民族在付出了那样巨大、惨目的代价之后,得到的竟是这样一片昏瞀的结论,那么,我们拿什么去让千千万万"文革"死难者的在天之灵得到安息呢?所以,尽管"文革"的野蛮性和残酷性令人不堪回首,但是同时,这也恰恰是我们有责任从文化源头上说明其来龙去脉的理由。
一、野蛮性在原始时代的文化功能-它成为美德的始因
野蛮性和残酷性与原始文化的联系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然而要展示出这种必然性以及它在"文革"中全面复活的原因,就需要具体说明野蛮和残酷在那时担负的至关重要的文化功能,说明对于原始文化和后来的"文革"来说,它们何以是须臾不可或缺的。
人类本是从较低等的动物和最蒙昧的远古时代进化而来的,因此在以后的原始社会中,他们尚且一定程度承袭着动物的形貌特征、生活习性就是十分自然的。这种兽性的遗留在图腾时代有无数例子,比如许多被后世推尊为仁德盖世的氏族领袖和上天神明,原本反倒是以野兽的形貌而著称的,《山海经》等书中所记伏羲、女娲、共工、蚩尤、相柳、奢比尸等众多神祇皆是人面兽身或人面蛇身,更著名的是昆仑山上的西王母,她在后世民间传说中的形象是那样慈祥仁爱,但真正的出身却是:"有神,人面虎身,有文有尾。……有人,戴胜,虎齿,有豹尾,穴处,名曰西王母。"又如据后来的司马迁说:大禹为人"其仁可亲,其言可信",但是据更早时代留下的线索,"禹长颈鸟喙,面貌亦恶矣";他甚至还曾"化为熊",而这些野兽的形象显然来源于禹等氏族首领崇奉的动物图腾。因此从源头上说,较多地保留和热烈地崇尚原始、野蛮的兽性,这本是原始时代基本的文化特征。
大致说来,野蛮性和残酷性之所以为原始文化所必需,是由于以下几项最现实的原因:
第一,孱弱的原始先民只有随时用尽一切最残酷的办法,才能勉强抵御无数牛鬼蛇神千重万袭的包围和无所不在的侵害。
原始思维的一项基本纲领,就是认为自己永远处于各种凶恶的牛鬼蛇神致命的威胁之下,原始人把无数自己无法理解而又随时可能吞噬自己的自然力量想象成五花八门、凶残无比的恶魔,而在这种环境中,生存下去的唯一希望,就只能在于用同样、甚至更凶残的手段去抗御这些可怕的威胁,所以哲学家罗素说:"宗教基本上是以恐惧为基础的。……恐惧是残忍的根源,因此残忍和宗教携手并进也便不足为奇了。"关于原始文化和古代巫术认为只有用最残酷的手段才能与可怕的牛鬼蛇神相抗衡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例如古代巫师惯用油炸、火烧、砸烂、污秽、对牛鬼蛇神的偶像节解分尸、万箭齐射等众多酷刑以驱除恶鬼,而这些方法在后来的"文革"中,都被以各种形式(例如"大批判"等等)而加以直接的模拟。
按照原始文化对生存工具加以神化(例如人们由于必须依赖火、锤子等工具,所以就创造出火神等等)的原理,凶恶残酷的方法既然是人们抗御牛鬼蛇神所最必需的方式,那么这种方式的体现者、象征物、乃至凶恶残酷本身,也就都逐渐具有了神性。显著的例证比如,古人认为猛兽能够吞噬和震慑鬼怪,所以野兽的凶恶形象也就成了一种神器,人们认为自己如果戴上老虎的利爪,也就可以象野兽一样镇服恶鬼。从大量汉代壁画、画像石中所绘驱鬼之"方相"所戴的凶恶面具、野兽一样的利爪,古代陵寝制度中皆以野兽的形象为"辟邪",以及流传至今的贵州等傩戏中广泛使用的凶恶面具,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古人是怎样普遍地崇拜过野兽般的凶残。更为经典性的例子比如史籍所记尧帝将为祸天下的"四凶"流放到荒蛮之处,让这些穷凶极恶恶魔为国家戍边御鬼("以御魑魅")。在以后的民间宗教信仰中,亦始终保留着这种对凶残性的原始崇拜,例如民间驱鬼时依然如古代大傩一样,要由人"化装成面目狰狞可怖的魔王,他们身披粽衣,手持长矛,……同时高喊:'打死恶鬼,打死恶鬼!'"又如人们甚至把棍棒(古代称为"终葵")之类打杀鬼怪的武器加以神化和人格化,将它们尊奉为具有驱鬼法力的神明"钟馗"--而今人由古代宗教对棍棒之类凶器的这种神化和崇拜,自然很容易联想起"文革"时无数的造反派恭诵着"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等"最高指示"而"横扫牛鬼蛇神"的情景,并且窥破:"文革"时对棍棒之驱鬼法力的热烈崇拜("大批判"、"上纲上线"被无数受害者形象地称为"打棍子";"大批判"专家姚文元亦被世人称为"姚棍子";许多红卫兵、造反团甚至袭用毛泽东的诗意而以"千钧棒"作为自己组织的神圣名称),其文化内核实际上是非常原始的。
第二,原始时代普遍的巫术信仰充斥着无数神秘而野蛮的准则,它们规定了原始文化只能依靠血腥的杀戮和各种残酷的行为,才能获得最基本的生命活性。如上所述,野蛮性和残酷性既然是原始人类生存随时必需的手段,那么它们当然也就会普遍地渗透到整个文化体系之中,而决不仅是一种单纯的、运用范围有限的方法,这也就是"野蛮"、"蛮性"可以代表原始时代基本文化特征的原因。又因为原始文化充斥着神秘的"巫魅"性,所以其野蛮性也就总是与其神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原始文化的上述特点在残酷的虐杀牺牲、啖食俘虏、自虐娱神等等血腥而神圣的行为中表现得最为典型。例如"文革"时的挖坟掘墓(比如红卫兵掘了孔陵、海瑞墓、瞿秋白墓等等),源于自古以来人们相信完整的尸体可以使灵魂得到栖息安抚、而残尸可致敌人灵魂于死地的巫术观念,这种古老的信仰所导致的不仅是斩首、腰斩、五马分尸等令人发指的酷刑,而且更必然伴随施虐时的庄严神圣。例如古籍中经常提到"不听命则戮于(神)社";再如春秋时伍子胥率吴师破楚后对楚王陵墓的破坏,是与对楚国宗庙、神器的"横扫"一并实施的:"吴入楚,……坏宗庙,徙陈器,挞平王之墓。"与后来的"文革"时的抄家、造反一样,所有这些暴行不仅是完全统一配套的,而且带有强烈的巫魅性和狂热性。所以我们说:残酷和野蛮是原始时代一种根本性的文化特质,在这种文化环境和文化机制作用下,一切神圣的事物和神圣的行为必然地沉溺在满目的血光之中。
更能够说明残酷野蛮在原始时代之普遍社会意义、也恰恰是与"文革"最为一致的,是这种血腥和杀戮决不仅是极少数刽子手专有的职责,相反,它是全社会几乎一切成员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文革"时标明这种职责之最广泛社会性的,诸如无数令人胆寒而又极为神圣的口号:"群众专政万岁"、"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打翻在地,再踏上亿万只脚"等等)。例如古代墨西哥举行人祭的同时,也就是"墨西哥一年最大的节日",这一天,"所有的人聚在庙里,庭院里燃起无数的灯笼、蜡烛。……他们不睡觉,整夜在那里度过,到了午夜,喇叭、笛子、号角吹起庄严的音乐,……所以的人都在庙的庭院里在火把下守夜到天明。天亮了,庙里的庭院还挤满了人,……(最后)人群集合起来,祭司庄严地给代表女神的女孩熏香;然后他们把她推倒在谷物和种子堆上,割下她的头,用桶接住喷出的血,把血淋在女神木偶上,……"可见,恪守此类野蛮、残酷的原始信仰,曾经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责任。这种普遍性在我国的例子如:旧时云南一些少数民族不仅每年春播前都要举行残酷的猎捕人牲、砍头祭谷的神圣仪式,而且全部落的每家每户都要亲与其事,并且将此与自己一年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具体做法是:猎头祭祀之后,"在人头上放些火灰,让火灰同头血融合落在地上,然后每家分一点,等播种时间同谷种一同撒到地里。"
第三,对异族、异神的仇杀是原始野蛮性的强大动因。对于原始氏族来说,异族及其图腾往往是最凶恶的敌人,只有用最残酷的手段才能抵御他们的威胁,使本氏族得以生存。所以对于原始人来说,对异族、异神的残忍非但不是罪恶,反而是最高是美德:"愈杀得多愈高兴。杀了一个便会剥一个头皮,鸣一回得意。"由于为原始氏族的生存所必需,故此这种残酷也就具有了神圣性,例如云南少数民族旧时到敌寨猎头以前要举行庄严的宣誓,"誓词大意是:'我们是最勇敢的人,为了庄稼丰收,保证村寨安全,我们不怕困难,不怕死亡,决心去仇寨猎头。猎到人头,无限光荣;猎不到人头,就象猪一样懦弱。"相反,如果离开了这种野蛮性,整个氏族或家族就要陷入极大的危险,例如在原始观念中,人们如果不能为本族的死者复仇而"害死一个或一些巫师并把他们所有亲属都斩尽杀绝",那么他们就要受到死者鬼魂的报复,特别是"这报复不仅是对他一个人,而且是对他的亲人们和他的整个集体。"所以摩尔根说:"蒙昧人和野蛮人自远古以来的习俗就是杀俘虏以施报复,把俘虏的生命用以供神,这是僧侣制度初步阶段的一种崇高观念。"在这类原始观念支配下,后人亦往往用最残酷的手段仇杀敌族,例如在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许多次"一日之中,斩首数万"、"睚眦种人,期必杀而后已"的种族仇杀。特别是这种原始残忍性不仅为文明水准较低的少数民族所尊尚,而且亦或显或隐地为华夏民族所承袭,著名的例子如汉代的韩威扬言要"饥食虏肉,渴饮其血",于是王莽"壮其言,以(韩)威为将军。"这句话成了后人表示对敌族仇恨的成语而布在人口,例如妇孺传唱的岳飞《满江红》中的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以后每当民族矛盾尖锐时,这种发源于原始文化的"集体无意识"就会强烈地爆发出来,这种对异族、异神的复仇心理在"文革"时的典型表现,例如当时街头、红卫兵战报上随处可见的"油炸勃列日涅夫"、"绞死柯西金"之类口号;人们对"美帝、苏修代理人"乃至一切外来文化的刻骨仇恨;以及无"武斗"、"派仗"时对异己者灭此朝食的疯狂仇恨,等等。这些类似原始族仇式的心理在巨大社会范围内的爆发,当然强烈地催动着"文革"之残酷性和野蛮性的极度膨胀。
第四,也是对"文革"影响最为显著的,是原始文化中(以及后来许多宗教迷狂中)对神明的极度崇拜,规定了人们必须对一切渎神者、或仅仅是可能的渎神者给予最残酷的惩罚,否则就不足以维系神明和神圣事物的无比崇高。因此从本源说,"无限崇拜"的极端残酷,乃是源于它自身机理的深刻内在规定性,而决不是某种偶然的、仅仅由个别阴谋家阴暗心理引发的外在附加物。
原始文化中的图腾禁忌原则认为:任何偶然和匪夷所思的触犯(例如极其偶然对神明和酋长的名字、形象不敬),都将对圣物产生致命的危害。所以为了维护神明的崇高,一切可能的渎神行为都会被以极端神经质的"触染"方式感知和发掘出来、并给予最严厉的惩罚;而这种对触犯禁忌者的严厉惩罚在"文革"时以"上纲上线"的形式笼盖全国。下面我们不仅将说明:尽可能残酷的手段乃是这种惩罚所必需的;而且尤其要说明:正因为这种惩罚手段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神明的崇高,所以它的残酷和野蛮非但不是罪恶,反而是对神明无限光荣的效忠。
在原始文化中,对本图腾神性的弘扬只能建立在对异图腾残酷剿灭的基础之上,这本是不言而喻的基本准则。例如在我国上古神话中,共工与高辛争夺对世界的统治权失败后"宗族残灭,继嗣绝祀";又如纳西族创世神话中,善神"东"战胜恶神"术"之后,杀尽其部族、烧毁其村寨、污潴其土地、毁坏其水源、灭绝其火种,总之,"善神"要把一切最残酷的方法倾泻到异族图腾头上,类似的例子在世界各民族的创世神话中不胜枚举。在原始文化中,本图腾的神性只有依靠对异图腾的无情杀戮才能生命永驻,所以在以后千百年中,人们都遵此传统而用敌酋的鲜血祭祀本族的神明,丁山先生在叙述了春秋时以敌酋为人牲以祭祀本国神祇的风俗之后说:"春秋时代用俘虏于社,正是殷商野蛮风俗的遗存。……因此,周官所谓'以血祭祭社稷'的大典,现在揭穿其内幕,是以人血为主。"除了敌酋之外,一切渎神者也都要受到类似最残酷的惩罚,而且因为这种残酷惩罚代表着神意,所以它也就无比庄严神圣。例如土蕃巫师要在设坛祭神之后再对渎神背盟者加以凶残的诅咒:"惟天地神祇,共知尔志。有负此盟,使尔身体屠裂,同于此牲!"又如《古兰经》对渎神者的宣判:"真主应许伪信的男女和不信道者,他们将入火狱,并永居其中,……他们将受到永恒的刑罚(王注:这很容易让人想起"文革"时对牛鬼蛇神的诅咒:"打翻在地,踏上亿万只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至于悖逆者,他们的归宿,只是火狱,每当他们要想逃出,都被拦回去。有声音对他们说:'你们尝试以前你们否认的火刑吧!'"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将尽可能残酷地诛戮和惩罚敌人作为对神明"无限崇拜"最好方法的原始规则,被中国后来许多政治操作者所充分继承,典型的例子比如:朱元璋借所谓宰相胡惟庸"谋反"案,疯狂诛杀文武功臣及其家属达四万人,而如此巨大规模的屠戮,就一定要以"大祀天地于南郊"的礼神祭祀为开场仪式。
世界宗教史上,其外在的残酷性及其内在机理都与"文革"极为相近的"运动",当属欧洲中世纪的宗教裁判。与"文革"完全一样,中世纪宗教裁判不仅其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维系神明的崇高、禁绝各种可能的异端和渎神,而且其残酷性亦是最直接地从"无限崇拜"发源的,所以人们指出:上帝是第一宗教裁判员,"比较而言,后来最残酷的宗教裁判员也无不比上帝本人还要仁慈得多。"18世纪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的结论是:"上帝生性是大慈大悲的,但非常重要的是:不知不觉地使他变得比魔鬼还凶狠"。与"文革"一样,以维系"无限崇拜"为基本目的的宗教裁判制度不仅发明了无数令人发指的迫害异端、剿灭"牛鬼蛇神"的酷刑虐法,而且尤其要把这种残酷的迫害作为全民族最神圣的节日,所以当时就往往要以烧死异端者们的火刑仪式作为庆祝贵族婚礼的盛大典礼。在类似于宗教裁判神圣法典的《巫士的铁槌》一书中,详细制定了剿灭异端和所谓"女巫"的一系列残酷法律和无所不在的天罗地网:
凡属女巫案件,教会法庭、世俗国家法庭都可以审理;……为使被告承认犯巫术罪,可以先口头威胁,威胁无效,便进行刑讯。轻刑无效可施以重刑,第一天刑讯无效,第二、第三天可继续进行。……如果被告拒不承认犯巫术罪,最后即便没有口供,主教与法官也可判她为"不肯改悔的异端分子"(王毅注:这又让人想起"文革"时最流行的罪名之一即是"死不改悔"),交付国家法庭处死。
可见,从远古到很久以后的时代,图腾、上帝、大救星等等神明无限崇高的神性,毫无例外都必须依靠对异神、异端的极尽残暴才能维系:"刽子手他永远是其国家中最好的基督徒和最虔诚的公民。他是僧侣的朋友,信仰的维护者,是对教士和神的事业最有用的人。"
对于原始社会以来许多宗教的上述基本原则,费尔巴哈曾经做了详尽的阐述,他指出:"人有兽性在自己之内,有人性在自己之外和之上",出于对本教之神的无限崇拜而对异端的迫害,则是将这种兽性调动出来、并发挥到极致的强大动力:"最大的残酷是可以同宗教相调和的,……凡是建立在神学地基上的宗教都是与迷信分不开的,而迷信又能做出一切残酷的非人性的事情。"费尔巴哈深刻地指出了"无限信仰"与残酷野蛮之间的必然联系:
信仰包含有一个凶恶的本质。基督教式的信仰是基督教式的迫害异端与处决异端者之至高无上的根据。……在信仰看来,一切义务之基础是对上帝的信仰---信仰是绝对的义务,而那些对人应该尽的义务却只是派生的、从属的义务。这样,不信者乃是……理应歼灭掉的主体。凡是否定上帝的东西,本身也就必须被否定。最高的犯罪,就是冒犯上帝的尊严。在信仰看来,上帝是一位人格式的、最最人格式的、最最不可冒犯、最最有权有势的存在者。……从而,对最高人格的伤害,就必然是最高的犯罪了。……异端、不信---异端只是不明确的、有限的不信--乃是亵渎神明,从而是最高的、最应当惩罚的犯罪。从无数多个例子中随便举一个。厄谷朗巴第乌斯给塞尔维托写到:"……在一切别的事情上面我都将是温和的,惟独见到有亵渎基督我就忍耐不住。"……这种仇恨,起源于无限制的信仰之本质。
费尔巴哈还指出,这种由"无限信仰"导致的野蛮残暴不仅统治着外在的世界,而且更不断塑造和膨胀着包括偏执、疯狂、专制欲、迫害欲、盲目的仇恨等等残忍的内在心理:
信仰在本质上是具有党派性的。谁不是为了基督,那谁就是反对基督。不是为了我,那就是反对我(王毅注:这立刻让人联想起"文革"时流行的"不革命就是反革命"、"要革命的站出来,不革命的滚他妈的蛋"等等让人胆寒的口号)。……必然有颠狂跟信仰联系在一起。……对任何不肯随和自己的东西,都是不宽容的。如果它竟宽容了,那就对那享有无条件独占统治权的上帝不宽容了。……信仰要求这样一个彼世,在那里,信仰不再有对敌,或者,这个对敌还存在,那至多也只是为了荣耀高奏凯歌的信仰之自我感。地狱使福乐的信者更体会到欢乐之甜。"他们这些被选者将要出来看看背神者的痛苦,他们并不会因为看到如此而感到悲伤;正相反,当他们看到背神者遭受到难以描述的苦难时,他们就满怀喜悦地感谢上帝对他们的拯救。"
泼但说:"一个巫道,即是并没有带来什么损害,……可是,就是因为他抛弃上帝而与魔鬼勾结,也即有损上帝的尊严,故而就应当活活地被烧死。"路德说:"想杀人并不像不信那么罪大恶极,因为,杀人是违反第五条诫命,而不信却是违反第一条,并且是最大一条诫命。"
诸如此类在"无限信仰"的虔心驱使下而对异端的摧残能够达到何等令人发指的程度,这在西方中世纪宗教史上曾有过无数的例子,比如法国作家雨果的控诉:
格尔伦斯岛最后一次火烧巫师是在一七四七年。那是在市内一个名叫波达日的广场上面举行的。……通常罪人是认罪的。人们用苦刑帮助他们招供了罪行。波达日广场对于社会和宗教,还尽了别的义务,他们在那里也烧死了许多信奉邪教的人。……其中有一个母亲和她的两个女儿,……女儿当中有一个怀了孕,她在柴堆的火炭上面生产了。据史书记载:"她的肚腹爆裂。"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从火堆上滚了下来;……著名的执法官、虔诚的天主教徒黑里页·哥斯南,叫人把孩子再丢进火堆里。
同样,这种为信仰至上的神明(及其附属的一切圣物)而使"所有的爱跟友谊就都消失了",这种出于"无限信仰"而只有在剿灭和折磨异端者的残暴中才能获得最大快乐和幸福的疯狂迫害欲,这种凭借伟大神明的名义就可以不需任何理由、任何限制而肆意施暴的极端专横,这种苦心积虑用尽一切一切办法必置异端于死地的刻骨仇恨……,所有这些,我们中国人在"文革"中也都最充分地领略到了。于是,对"牛鬼蛇神"的"横扫"、"专政"、屠杀,同胞、亲人之间的"大揭发、大批判",不计其数的酷刑虐法、诅咒摧残,对无辜妇孺的株连九族、极尽凌辱,血流成河的"武斗"、"派仗"等等最野蛮、最原始的暴行,就都无一不是带着"誓死捍卫"这最神圣的光环而席卷全国的。
尤其与"文革"相似的,是中世纪神学对神明的"誓死捍卫",恰恰是建立在它把一切异端都视为十恶不赦、罪该万死的恶魔这原始的宗教观念基础之上的。把异族、异神视为死仇,这是原始文化狭隘性的特有产物,它与巫术时代的神鬼观念相结合,使得一切异神、异端都被视为随时随地祸乱天下、危害神明的牛鬼蛇神。这种原始观念为后人所承袭,例如英国学者罗素说:"在基督教欧洲,……那些异教神早已被认为就是基督教魔鬼学中的恶魔";"圣·奥古斯丁认为:'基督徒所患的一切疾病都是这些恶魔引起的'……要知道在神甫们的著作中,'恶魔'就是指异教神。"与西方中世纪的情况相类似,在我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也长期流行将异教、异端视为魔鬼,以及必须用最残酷的方法将其剿灭的观念。比如人们普遍认为白莲教等民间宗教的教徒都淫邪无比、行如狗彘,所以当其阴谋败露后对他们义正辞严的神圣判决就只能是:
废其居,火其书,方足以灭其迹;剖其心,刳其目,不足以尽其辜!
可见,在这种自古以来的信仰体系之中,所有异端既然必定是邪恶万端的牛鬼蛇神--于是,对他们的一切惨无人道的"横扫"、"砸烂"、"抄家"、"火烧"等等,就非但不是罪恶,反而是功德无量的圣业。
二、原始野蛮性在"文革"中重新爆发的化动因和社会条件
上一节说明了野蛮性和残酷性在原始文化和中世纪文化中的种种文化功能,由此可以知道,野蛮残酷在那样的文化环境中何以须臾不可或缺、甚至成为无上美德的原因。很显然,这种文化机理原本仅仅是与原始文化的特殊性质和特殊需要相契合,而不可能为后来一切比较文明的社会形态所接受。但是由于人类的发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所以也就出现了在原始社会以后很久,仍然不时有由原始信仰的蛮性遗留引发的暴行。例如近年卢旺达内战中血腥的部族仇杀、美国"人民圣殿教"教徒的集体自杀等等。然而,尽管现代世界还不可能完全杜绝这类悲剧事件,但是却有足够的力量遏制它们的流行,因此像"文革"那样充满了"蛮性遗留"而又能够在现代的整整十年间统治了近十亿人民的庞大"运动",它的顺利生成和席卷天下就更显得似乎不可思议。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如此巨大规模的向原始野蛮状态的"返祖"狂潮呢?
我们说,这种笼盖整个社会的原始野蛮性的再现,需要以基本社会环境和社会心理的全面"返祖"为前提,大致说来,这些必然的社会原因和深刻的心理条件主要包括:
第一,与原始文化极为相似,整个社会完全沦入"牛鬼蛇神"千重万袭的包围、压迫之下,在这种万分可怕的世界之中,人们只有用尽一切最野蛮残酷的手段,才能抗御牛鬼蛇神的威胁而获得生存的希望。
早在1959年,毛泽东在自己的《读报诗》中就无比明确地宣称中国大地充斥着无数牛鬼蛇神:"恶煞腐心兴鼓吹,凶神张口吐烟霞。神州岂止千重恶,赤县原藏万种邪!"而在"文革"中,当这一基本判断被膨胀为全社会至高无上的准则(即与牛鬼蛇神的"阶级斗争处处都有"、"七八年要有一次横扫牛鬼蛇神的运动")和吞噬一切的警号时,整个社会舆论和社会心理也就充满了对这种虚幻威胁的极度恐惧,人们如同在原始时代和中世纪宗教裁判法庭中一样,极尽想象地描述牛鬼蛇神的"丑恶嘴脸"、"蛇蝎心肠",赋予他们最狡诈、最狠毒和"死不改悔"的本性,用他们得逞之后"千百万人头落地"这最恐怖血腥的图画日夜不停地恐吓自己和周围的每一个人。在这个巨大的"魔场"之中,亿万人唯一的希望当然就只能是凭借与牛鬼蛇神的血腥搏斗而为自己拼得生存的空间,用"文革"中流行的话说就是"打出一个红彤彤的新天地",而这种逻辑就与中外各种上古创世神话中"杀魔创世"、"杀魔救世"的基本模式几乎一模一样。所以在"文革"中,这种残酷野蛮的杀伐成了最光荣、最神圣的行为,例如北京红卫兵创作的《红卫兵组歌》开宗明义对之的歌颂:
朗诵:战鼓响,烈火熊,杀声起,军旗红。冲天霹雳泣鬼神,杀出英雄红卫兵。……党给一身造反骨,唇枪舌剑杀气腾。主席亲手授战旗,小将高唱《东方红》。齐诵: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杀!杀!杀!嘿!!
而当"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冲杀"、"杀向帝修反"、"杀上大批判的战场"等成为亿万人生活之基本内容的时候,极度疯狂的野蛮和残酷性对整个社会的笼盖也就是必然的。
上节指出:原始先民把无数严酷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人格化为无比凶残狠毒的牛鬼蛇神,并且认为只有用同等野蛮、甚至更为残酷的手段才能抗御他们的侵害。而原始文化的这一准则同样成了"文革"时人们的基本思维逻辑,所以人们极尽想象地将一切最恶毒卑劣的禀赋扣在"牛鬼蛇神"头上,并以此为前提而激发自己去搜觅和发明出无数残酷野蛮的手段、以置牛鬼蛇神于死地。例如红卫兵、造反派用各种残酷的"黑巫术"(人类学将各种降灾巫术称"黑巫术",比如马道婆用戕害纸偶的办法杀人,又比如红卫兵在人的姓名上打×、"剔鬼头"、向"黑帮"头上倒粪水等等)以摧残和折磨"牛鬼蛇神",再如红卫兵战歌中发誓要对刘少奇抽筋剥皮、揪下脑袋当球踢;以及火烧、油炸、炮打、砸烂、横扫等等无数野蛮诅咒和施暴的铺天盖地。在"文革"中,"对阶级敌人的仁慈就是对革命人民的残忍"、"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等等竭力激发人们对牛鬼蛇神刻骨仇恨的口号成了最流行的行为准则,不仅一切暴行都在"对牛鬼蛇神实行专政"的旗号下变得神圣无比,而且人们更绞尽脑汁想象着牛鬼蛇神和阶级斗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想象着这些恶魔倾覆天地的滔天大罪。于是,对他们捕风捉影地罗织罪名、挖地三尺地审查围剿、"无限上纲"、株连九族等等最疯狂、最怪诞的野蛮行为,也就都成亿万人生存所必需,因为只有这样,整个世界才能从"妖雾又重来"的无比可怕威胁中得到拯救,这就象中世纪神学家阿奎那强调"异端分子可以不予宽容"时陈述的神圣理由一样:
他们罪孽昭彰,因此不但应该把他们逐出教会,而且还应该处以死刑,把他们从世界上消灭掉。……圣杰罗姆(译注:中世纪教会四大学者之一)说,并且我们也读到:"腐肉必须割掉,染了疫病的羊子必须扔出羊栏;免得整个牲畜棚全波及到,亚里厄斯(译注:宣传上帝不可知和基督为人的学说,被目为异端)不过是亚历山大城的星星之火,但由于没有立即把它扑灭,一场大火使整个世界遭到浩劫。"
只有最残酷地剿灭牛鬼蛇神,整个世界才能免于"浩劫",同样神圣而残酷的逻辑亦成了"文革"的基本理论依据,例如林彪所说:
"经过这一个乱,就把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社会上的资产阶级分子,头目,和四旧,打得狼狈不堪。……不经过这样的大运动,要想取得这样的结果是不可能的,是不能够打倒他们的。运动搞出了很多的牛鬼蛇神,很多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这些人如果不揭露、不打倒,他们就要公开推翻毛主席所代表的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文化整个这一套。……如果不打倒他们,将来还要大流血,他们得了势,就会要实行大白色恐怖来镇压革命群众,不知道要杀掉多少人就是了,正象伟大领袖毛主席所提醒我们的:"那就不要很多时间,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
为了抗御如此可怕的威胁,一切暴行和虐杀就都是理所当然的,而任何宽容和理性的法律则是对罪恶的纵容,这就象中世纪"神圣法庭"的无限淫威一样:
宗教裁判所……不受民政机关管辖,并享有一种不言而喻的权力,即作出不容申诉的判决和把反对他们的人送进火堆。……仁慈的上帝对这些人下了判决,想把他们投入油锅,要他们永远沉在油锅深处,以自己的残状和号叫,来娱乐上帝。
宽容是一种有罪的、与僧侣意愿相反的思想方式。热心不够的基督徒才可能具有这种思想方式。
由上面的这些神圣审判还可以知道:任何对神明和圣物禁忌性可能的触犯都是一切异端罪中最严重的一种,因此都必须受到极刑的惩罚,例如人们对这些触犯的声讨和诅咒:
彭(真)、刘(仁)反革命政变集团,一贯顽固地对抗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指示,猖狂地反对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我们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恶毒攻击伟大的毛泽东思想。……无产阶级革命派必须发扬痛打落水狗的精神,彻底肃清旧北京市委的修正主义流毒,斩断他们伸向各个领域的黑手,……"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一个空前规模的群众性的大揭露、大批判大斗争的新高潮已经来到了!无产阶级革命派的战友们,擂起战鼓,吹响冲锋号,向刘、邓资产阶级黑司令部,向彭、刘反革命政变集团发起新的总攻击!……绞死彭真!枪毙刘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胜利万岁!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
又比如江青的切齿诅咒:"刘少奇是……五毒俱全的最阴险、最凶恶、最狡猾的阶级敌人";"是一个五毒俱全的大反革命、大内奸、大叛徒、大特务。……他应该千刀割、万刀割!"
第二,从古代的民族、宗教、政治仇杀到"文革",其社会环境完全为凶残暴戾所笼盖无余,从而形成了巨大而疯狂的"魔场"。在这个"魔场"中,人们所禀赋的一切善良因素都因受到环境因素的最强抑制而急剧萎缩,相反,野蛮的"集体无意识"因素则因为受到"魔场"的狂热召唤和剧烈共振而猛烈膨胀和爆发出来。
前引费尔巴哈对人性的描述:"人有兽性在自己之内,有人性在自己之外和之上。"理性和文明的社会所要实现的,是以其富于人性的外在环境抑制和涤除每个成员禀赋中的兽性;而野蛮和非理性社会所从事、甚至所热衷的,则是完全相反:它强迫人们埋葬自己心灵中善良的人性,同时从中竭力发掘出原始的兽性,并把它们弘扬开来、汇集到全社会的野蛮之海中。
在"文革"中,人们在疯狂的环境诱导和压迫下把自己变成魔鬼,其例子不胜枚举,比如巴金先生在"文革"后仍然经常梦见自己又变成了魔鬼;萧乾先生所说在"反右"运动中,善良的人也学会了"张牙舞爪";杨绛女士所记社会科学院家属中,不知疲倦地日夜对"牛鬼蛇神"们施虐的"极左大娘"。又比如一位红卫兵叙述他在四川"大串连"时的经历:
印象最深的一件事不是我怎样挨饿受冻,而是我看到一个女红卫兵把一支点着的鞭炮塞到一位(被)蒙着双眼、五花大绑的走资派的耳朵里。鞭炮响了,走资派摔倒地上,哇哇之乱叫。我曾责问这位女红卫兵,这样做是不是太狠了点,她说,这是我们的敌人,这样做是轻的。
一位"文革"经历者回忆:
群众运动中一些兽性的毁灭狂,很令人震惊。例如,平常学生跟老师是很好的,为什么突然去打老师;为什么十几岁的小女孩拿双枪,毫不胆怯。我认识一个十几岁的初中男学生,原来品性很纯,他在文革中杀死过七个人,还津津乐道的向旁人讲述他的杀人业绩。很残酷,怎么会有这样的事?那个时候我觉得恐怖,我不敢回学校,只有整天躺在床上想:这些以革命的名义进行的业绩到底是怎么回事?内心的困扰无法摆脱,很多问题直到现在仍然不能明白。
这类例子说明罪恶的社会氛围对人类善良天性的可怕戕害和铲除。而"文革"时的这种戕害之所以比一切古代史实更加令人发指,就是因为"文革"是将"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以实现这种戕害的"大普及",所以它也就比古往今来任何个人的残忍心理变态更具罪恶而巨大的魔力。
"文革"时随处都可以看到,"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处处都有"的疯狂社会环境如何对无数人们相互仇恨心理和相互虐杀行为给予的最大限度激发:
学校里肃静不下来,又抓起"三反分子"。尤其是反毛主席的。一个同学没事的时候在窗台上写字,"大海航行靠舵手,干革命靠--",下边"毛泽东思想"没写,有人招呼他,他走了。后来,不知谁擦了没擦干净。过两天不知谁又在后面写了"当代最大的修正主义",结果话就连上了。有个女同学见了大惊小怪地叫:唉呀,你们看,这是反(动)标(语)!那时候人人战战兢兢呀,已经动用专政机关啦。结果当天下午就把我们那个同学揪出来啦,反革命啊!……全系一个一个开着批判会,那驻军呢在上面喊着:严重的阶级斗争已经深入到我们班里来,搞阶级斗争就是要六亲不认,马列主义的实质就不能有任何私情。
"文革"中一切具体的暴行,其残酷性最终都是有限的,而唯有"阶级斗争处处都有"、"搞阶级斗争就是要六亲不认"这统治着全社会的疯狂信仰及其所产生的无比强大、无处不在的环境压力,其残酷性才是无限的;它恶性膨胀的结果,才是能够吞噬一切人类之爱的最野蛮、最凶残的"魔场",才是无边无际的罪恶之海。
与文明和理性社会对人们之间友爱、理解等善意情感的培育和弘扬正好相反,蛮性社会所从事和热衷的,是鼓励人们之间的相互仇恨。而当这种环境强大到抑制一切的时候,人们本性中对快感的追求就只能以"迫害狂"这种罪恶的形式表现出来。只能在残暴和施虐中得到快乐,这本是野蛮时代的文化现象,例如上一节所举原始人对于异族"愈杀得多愈高兴,杀了一个便会剥一个头皮,鸣一回得意",这后来也成了中世纪宗教裁判惩罚异端时的心态,例如启蒙主义者所描述的:
慈悲的上帝……判处大多数人永远受罚,以警戒他们的一些微不足道的犯规行为。上帝以其不可思议的仁慈强使这些行为继续到永远,以便有永远焚烧犯罪者的欢乐。……有些人甚至认为,上帝本来是不会注定任何人到地狱受苦的,他这样做是为了使自己的妻子(指教会,按《圣经》:上帝与教会的关系是夫妻的关系--译者)开心。
类似的从野蛮和施虐中得到快乐在"文革"中亦多至无数,例如红卫兵在"抄家"、"破四旧"、"揪斗"、打砸抢时的欢呼雀跃、争先恐后;再如在四川成都市的武斗中,一派工人抓住了另一派工人之后,"用各种刑法折磨他们,有'喷泉'(打破头颅,血喷涌而出),还有'风景画'(用刀乱割受害者的脸)。"又如北京某中学一位"干了一辈子教育工作的老师被打死后,造反派非逼着校长在阳台上抱着死尸跳舞--他干脆跳了楼。"更普遍的例子比如在数不胜数的"大批判"中,人们总是把"砸烂"、"批倒批臭"、"打入十八层地狱"等等一切极端残暴的语言倾泻在受害者头上,并由此而使自己得到胜利者的满足,以致于"大批判"竞成了许多人乐此不疲的职业。这类施虐快感的产生仍然源于与原始文化和中世纪宗教文化相似的原因,仅以"大批判"中的笔名和各红卫兵组织名称这"文革"中极普通的现象为例,这些名称不仅常常最强烈地宣泄出对牛鬼蛇神的仇恨,而且也使施虐者由此而体会到自己的神圣、强大和异端者的极端卑弱无助,从而获得最大的光荣和施虐快感。
第三,在上述两项原因作用下,"文革"对其所信仰神明的"无限崇拜"、"誓死捍卫"同历史上以捍卫本族神明为目的的种族战争和宗教战争相类似,有效地复活了人类在原始时代对异族和异神的野蛮仇杀。原始时代人们以异族和异神为魔鬼、为死仇,反过来说,也正因为这种敌视和仇杀是建立在人类社会一种曾经具有根本意义的信仰之上,所以其仇恨程度也就是最为深刻的,而这种仇恨的爆发形式也是最为野蛮残酷的。又因为这种仇恨在人类历史中具有最深远、最神圣的原因,所以即使在很久以后,它也仍然以极崇高的面目而唤起人们的宗教狂热,并导致几千年中始终不断的种族仇杀和宗教仇杀。例如中国的许多少数民族都要通过神圣的宗教仪式以使其每一部落成员"不忘血泪仇"("文革"中亦极其频繁地举行忆苦会、批判会等神圣仪式以实现类似的目的):
(宗教仪式中,巫师)必须背诵创世纪,讲述与外氏族的战争,每次战争死多少人,应该履行血族复仇的义务,……凉山彝族在打冤家(王毅注:当地把部落之间的血腥仇杀称为"打冤家")前夕,必须请巫师讲家支历史,讲与敌对家支的仇恨,巫师边说边泣,……听者也随声哭泣,陷入一片悲痛之中,……
尤其与"文革"相似的是,由于原始崇拜(以及后世许多继承了其精神传统的宗教文化)的极端狭隘性,所以这种野蛮的仇杀不仅流行于异神、异族之间,而且同样流行于同族同教的不同分支之间。西方的例子比如启蒙主义者对中世纪基督教世界的描述:
宽容是一种有罪的、与僧侣意愿相反的思维方式。……各教派永远和到处都是相互仇恨、迫害和残杀;我们可以相信:这种情况将继续到世界末日,如果教会存在到那时的话。
我们说,"仇恨、迫害和残杀"之所以是那时整个社会的"死结",乃是因为它们是原始文化和中世纪宗教文化极端狭隘性之必然的、永远源源不断的产物。类似的冤仇日积、永无宁日在中国的例子,比如旧时长期在彝族中流行的诅咒巫术(当地称为"撮日"),使同族之间的相互仇恨和恐惧等等阴暗心理不断蔓延和膨胀:
作为"黑巫术"的"撮日"……有很大的迷信力量,一般人相信他会给对方带来灾难,甚至死亡。如果对方进行反咒,也会解除,甚至使咒人者自食其果。所以咒人者虽可以因之解恨,也会怕对方反咒而不安。由于"撮日"是公开的,积冤之家往往立即报复,如此又迫使咒人者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此一咒一反,若无中人调解,就会连绵不止,不论何方一旦发生不幸之事,就认为是对方诅咒所致,甚至扩大怀疑面,涉及他人家。本无对立面的人家遇有不幸之事,也往往认为有人咒他。这样连锁反应,会使整个地区一时都陷入巫术恐怖之中。
可见,在原始信仰的基础上,人类之间的相互仇恨永远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抑制。
这类由于信仰的原始狭隘性而导致不可抑制的同族兄弟相阋以及全社会间的敌视和恐怖,其在"文革"时重演的最典型例子,莫过于疯狂席卷全国的"派仗"和"武斗"。"文革"时派仗和武斗的蔓延当然有许多直接的政治原因,但是如果从宗教文化的层面来看,则显然与全社会信仰心理的极端狭隘性、以及由"无限崇拜"、"誓死捍卫"导致的对异端的极度仇恨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在人类历史上,一切宗教的狂热必然导致部族、教派之间的誓不两立和血腥仇杀,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而这一通则的原因也就在于:在原始文化中,信仰的极端狭隘性与人类的相互敌视是一对根本的"伴生基因",因此人们在继承"无限崇拜"的宗教狂热的同时,也就只能无可选择地将这种伴生基因原封不动地一并继承下来。所以原始时代部族战争、血亲复仇的遗毒在后世的"打冤家"、宗教战争、宗教恐怖主义等等从古到今的中外历史中不断延续。在对我们民族文化影响更为巨大的的中国农民战争史、中国民间宗教史上,这类例子同样不胜枚举,例如东晋"五斗米教"领袖孙恩造反时"宣令诛杀异己,有不同者戮及婴孩,由是死者十七八";北魏时的刘灵助以道教方术为号召而率幽、瀛、沧、冀数州民众造反,"从之者夜悉举火为号,不举火者诸村共屠之。"后来典型的例子,比如明清时代白莲教一直是被朝廷视为邪恶异端并遭其残酷镇压、极力丑化的民间秘密教派,但是白莲教内部亦同样相互分裂、彼此敌视:"苏州人王森得妖狐异香,倡白莲教,自称闻香教主。其徒……蔓延畿辅、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后(王)森徒李国用别立教,用符咒召鬼。两教相仇";又如白莲教的分支之一"罗教"在被正统佛教视为异端和"邪教"的同时,反而又将自己从中发源的白莲教视为死敌:"你行白莲是邪宗,万剐凌迟不称心!"---总之,在蒙昧主义和暴民专政的环境中,一切可能的异己者都必然要受到灭绝性屠杀("诸村共屠之")、"万剐凌迟"等等最残酷的惩罚。也正是因为这种逻辑的一脉相承,所以直到下距"文革"仅60年的义和团运动时,民间宗教中的这种党同伐异和教派分支之间的刻骨仇恨,依然按照上述自古以来的规律而又一次强烈爆发出来。
发源于原始文化的极端狭隘性和无比强烈的党同伐异、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对于异端的极尽残暴,既然始终是上古以来一切宗教迷狂的基本属性,那么,当"无限崇拜"等等狂潮在"文革"中再度席卷天下的时候,尤其当它是与"群众运动"的空前普及和空前狂热一同膨胀时,群众组织之间的尖锐对立和血腥仇杀就是绝对不可避免。由于两者内在规律的相通,所以"文革"的武斗和派仗等等血腥仇杀在许多基本的特质上,都几乎完全是历史的重演。例如:这种相互敌视和仇杀的盲目性、幼稚性和狂热性,参加者的崇高感、牺牲欲和嗜血欲,笼罩整个社会的迫害狂,以及它不可遏制的疯狂性(不论"文革"的领导者怎样善意而焦灼地反复号召"要文斗,不要武斗";"要团结大多数";"无产阶级革命派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等等。也正因为这种相互敌视和仇杀具有如此久远和空前广泛的社会文化基础,所以它也才完全有能力让残酷和野蛮的毒质统治了社会的几乎每一个角落。
一、缘起
遇罗克在66年写的《出身论》里,列举当权者残害“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份子、坏份子、右派份子)及其子女的手段,有过“残酷的‘连根拔’”一句,指的就是发生在66年8月、惨绝人寰的大兴县屠杀事件。
无奈的是,我们办的《中学文革报》寿命只有三个月,报纸也只出了七期,尽管每期都尽量揭露、抨击残害人类的法西斯暴行,毕竟篇幅太少、时间太紧,无法完成原订的计划。罗克被捕前甚至幻想编一本书,专门收集、揭露“文革”前后各种令人发指的兽行。
罗克入狱不久,我也被关进同一座监狱,恰巧牢房里关押着一个屠杀事件的行凶者。他虽然无颜宣传自己的丑行,但是其他难友忍不住要传播他耸人听闻的劣迹,并给他起了个“屠户”的外号。
据说许多地方屠杀“黑五类”,是迅速地让他们死去,而“屠户”所在的村子则不然,除了头一天把老的“黑五类”用棍棒打死、把婴幼儿“黑五类”劈成两半儿以外,对于青少年“黑五类”,关起来慢慢折磨着“玩”。
他们把男青年倒背着双手,仅仅拴住拇指吊起来,然后施以各种刑法;对女青年,除了吊起来抽打以外,还要进行性虐待。晚上把他们放下来,让他们“休息”,目的是不要死得太快,好多受些罪。同时给在外面工作的“黑五类”发出通知,勒令他们必须回来接受“批判”。几天之后,男女青年就全部死亡了。
对于少年“黑五类”,他们也不放过。先是几天不给饭吃,饿到了一定时候,扔给这些少年几个茄子,看着他们争抢取乐。原计划等青年男女死了以后,就要折磨这些少年。后来上级发出了停止屠杀的指示。“屠户”们起先对“指示”没当回事,依旧每天都死人。
据“屠户”说,关押他并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没有重视上级的指示。果然后来也没有对他严惩。相反,为无辜惨遭屠杀的“贱民”们鸣冤的罗克,却被毫不留情地判了死刑!
大兴屠杀事件过后二十年,才有简短的报道出现在书刊上,从而让我们初步知道,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见《“文化大革命”十年史》1986年9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研究惨痛的历史,目的是给后人以镜戒,使社会前进、民族进步,是件很有意义的事。但是真的要深入研究了,却发现寻找史料是那么难!
我首先到去年才开放的“北京市档案馆”,在那里竟找不到“文革”初期众所周知的事件的资料。有关“红卫兵”抄家、打死人,农村的屠杀行为,只言片语都没有。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67年3月18日,北京满大街都张贴着公安局军管会的布告(俗称“318布告”),内容是规定了11种人及其家属是应该遣送到农村的。这“11种人”后来成了专用名词,分别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资本家、黑帮分子、反动军官、伪警察、伪宪兵、特务。这么轰动一时的官方公开文件,档案馆里却没有。还好的是,那里有67年3月23日“市人委、市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被遣送人员有关安置问题的报告”,还能佐证当时有过遣送人去农村这件事,而且这种恶行从66年开始到67年还没有结束。“报告”指66年被遣送到农村,有部分人又回到北京,其中一半多是“11种人” 。“报告”内称为“符合处理办法",还应该继续遣送。所谓“处理办法”就是5天前发布的“318布告”。
即使这么残缺不全的档案,目录中的不少条目又贴上了不透明的胶纸,看起来一年之内又发现了不该公开的东西。
把有“问题”的人撵出北京,要追溯到59至61年之间,当时的北京市长、市委书记彭真有句名言:要把北京建成“玻璃板、水晶石”。只是那时还没有做到大规模的遣送行动。“文革”一开始就施行遣送,可见是必然的。我翻找59至62年的政府有关压缩城市人口的文件,想找到有关“玻璃板、水晶石”的蛛丝马迹,自然是一无所获。
从档案馆很难找到需要的资料,我转而去寻找大兴屠杀事件的当事人。
大兴县有十三个公社进行了屠杀,最有名的是大辛庄公社。在那里指挥屠杀的是高福兴、胡德福,这两个人还活着,据说在县城还开着店铺。我最先想找的是他们,如果顺利的话,从他们那里能知道又是谁指挥的他们、他们当时是什么样的思想动机。
很不容易,托人找到了高福兴的弟弟,却不料碰了钉子,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上级”禁止他再向别人提供屠杀事件的史实。
好在事件本身是无法保密的,通过对许多事实的了解,幕后的活动不言而喻。而更大的意义,在于挖掘这种恶性事件的根源,知道为什么发生,才能避免再发生。
大兴屠杀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北京市区的红卫兵暴力和杀戮。
如果以66年5 月16日作为“文革”的起点,六月初,中学里就出现了充满封建色彩的“红卫兵”组织,后来人称其为“老红卫兵”。他们的组织原则就是必须具有较高权势的出身。“红卫兵”留给历史两个口号和极不光彩的行为。
两个口号是:“造反有理”和“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
不齿于人类的行为是,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而且受害的却是毫无反抗能力的、已经被无端压迫多年的弱者。
“红卫兵”们在学校里打校长、老师们,“砸烂”了“修正主义教育体制”还不过瘾,又把多余的精力投入到社会上,开始了“破四旧”和血腥恐怖的“抄家”活动。他们的职责,似乎就是无情地揪出新“黑帮”、毁坏具有传统文化色彩的东西、压迫甚至于处死“黑七类”(在“黑五类”基础加上资本家、“黑帮分子”)。
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了这些“老红卫兵”。宋任穷的女儿宋彬彬给毛泽东载上了“红卫兵”袖章。毛泽东问宋叫什么名字,是不是“文质彬彬”的彬,说了一句“要武嘛”,宋因此改名为“宋要武”。?
“818”以后,“红卫兵”名声大振。愚昧、偏见加上无限制的权力,使他们已经具有野兽般的性情、灭绝天良的心灵。
所谓的“抄家”,往往要没收和毁坏所有财产,即使是孤寡老人,家里的一切也都要抢走,连碗筷、被褥都不剩。而且,“抄家”还要伴随着“打人”,更是手段残忍至极。“抄家”时最常见的项目是“剃”“阴阳头”,尤其见了妇女更难放过。说是“剃”,其实是连剃带薅,有时甚至干脆就是一把一把地薅,连头皮都给撕下来。街上常见到耷拉着粉红头皮、淌着鲜血的老人,还在被游街。更残忍的,还要给“洗”头,就是用浓硷水往伤口上浇。
东四一带有一家是“资本家”,“红卫兵”把老夫妇打到半死,又强迫儿子去打,上中学的儿子用哑铃砸碎了父亲的头,自己也疯了。
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沙滩街上,一群男“红卫兵”用铁链、皮带把一个老太太打得动弹不得,一个女“红卫兵”又在她的肚子上蹦来蹦去,直到把老太太活活踩死。
8月25日,北京市崇文区榄杆市一带,发生了一件所谓“阶级报复事件”。一位不堪忍受虐待的姓李的“房产主”,据说用菜刀威胁了看押他的“红卫兵”。这个“房产主”被打死。这一事件立刻经过渲染传遍了各个学校的“红卫兵”组织,正在寻衅的“小将”们哪里肯放过,数千名身着军装、手持凶器的打手们乘着公交专车汇集到出事的街道,在这一带“血洗”了七天,无数人惨遭毒打,许多人死于非命。这就是震惊北京的“栏杆市事件”。
这次活动中,在崇文门附近“抄”一个“地主婆”的家(孤身一人的寡妇),强迫附近居民每户拿来一暖瓶开水,从她脖领灌下去,直到肉已经熟了。几天后,扔在屋里的尸体上爬满了蛆。
南宫口胡同的邵家,在清朝做过道台,家里储存了不少香油、白糖。“红卫兵”强迫这家人喝香油、吃白糖,受过此刑的邵忠匡先生说,比险些丧命的挨打都要难受得多。
1966年8月下旬,北京市区有数千人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并且这股杀人邪气迅速辐射流传到了北京郊区各县,包括大兴县。
采访老韩
2000年2月29日下午,我驱车来到距京城四十多公里的大兴县大辛庄乡西白疃村。经朋友介绍,我要采访韩玉春老汉。
老韩今年六十多岁,改革开放以前的几年,是西白疃大队的书记,他的年龄和处境,应该对那个年代不陌生。
西白疃距离大辛庄村四公里,大辛庄所发生的事件,除了本村的人清楚以外,就要数相邻的村民了。
果然,老韩夫妇听说我是来了解“文革”那段惨案的,热情而详细地讲了起来。他们开门见山地说:“你是不是问‘831事件’?”
起先我一愣,不明白“831 ”是指什么,经老韩解释才知道,大辛庄的惨案发生在66年8月31日夜里,一夜之间杀了一百余口人,第二天(9月1日)上午,县里来人制止继续施行暴行。所以当地人习惯地称它为“831事件”。
况且官方曾经多次来调查此事,为了叙述简明,也有必要给它冠以名称。
这个名称还纠正了我的一个错误印象棗我一直以为屠杀“地富”从大辛庄兴起、持续了好几天。看起来,全县的屠杀活动有先有后,但截止日期似乎都在9 月1日这天。
大辛庄虽然只杀了一夜,规模却是全县最大棗靠近公社的六个生产大队采取行动,它们分别是:黎明、中心、昕生、红升、杨各庄、东黄垡;以公社为单位来说,死的人也最多。其中黎明大队死人最多。
大辛庄公社共管辖19个大队,多数大队没有在当天晚上行动,所以后来也就没有屠杀行为。也有反对屠杀的,西白疃就是其中的一个。
据老韩说,当时的大队书记是李树清(女),贫协主席是李树珍,俩人是堂兄妹,平时很看中邻里关系,不擅长搞“阶级斗争”那一套。李树珍过去是村里最穷的人,在庙里诞生,土改前一直就在庙里居住。有一年要让他当大队书记,他说什么也不干,理由是不愿得罪人。
66年8 月31日晚,李树清被召到公社开会,组织开会的是以公社主任高福兴和公社团委书记胡德福为首的“九人小组”。“九人小组”还包括公社副书记李自永、李冠清。公社正书记贺云喜(音)因为是“地富”出身,被“九人小组”关押着,也险些被杀。
会上传达了高、胡从天堂河农场(劳改农场)带回来的新“精神”,让各大队当晚把“地富”份子及其亲属斩尽杀绝。
李树清回到大队,已经吓得腿软,连忙召集大小队干部商量办法。
生产队小队长张万义极力反对杀人,他说:“咱们大队的五类份子连同亲属有二百八十多人,这么多人能杀得过来?咱们都没杀过人,就怕杀一个自己就吓趴下了。再说二百多人要是急了,还不一定谁把谁杀了呢。”
张万义是世代贫农,自己又当过“八路”,所以说话硬气,也敢于直接反对。本来队干部们对于杀人就很犹豫,又被张万义泼了冷水,没有人再主张屠杀。
李树清说,在公社的会上还有人提议,西白疃“地富”多,如果行动起来人手不够,外村的打手可以来支援。为了防止外村的人闹翻了西白疃,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大家商定派人把守在村外,一律不许外村人员进入。
老韩承认,幸亏第二天县里来人制止了屠杀,否则西白疃是否能顶得住这股潮流也很难说。9 月1 日以后,还有外村的人来贴大标语,指责西白疃的村干部“胆小怕事”、“向阶级敌人妥协”。
韩夫人说:“这村的‘五类份子’们可吓坏了,好多天都不敢进屋睡觉,生怕被堵在屋里遭到屠杀。他们也豁出去了,说,要是来人杀他们,就和凶手拼命。”
难以想象,在这种状态生活的人们,要承受什么样的精神折磨!
提起三十几年前大辛庄“黑五类”的遭遇,韩夫人还记忆犹新。她说,当时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用棍棒打的、有用铡刀铡的、有用绳子勒的,对婴幼儿更残忍,踩住一条腿,劈另一条腿,硬是把人撕成两半儿。
屠杀行动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各处方法都相似。先把要杀的人集中关起来,再一个个叫出去,出去一个杀一个,被关的人并不知情,直到杀光为止。有的大队干得很隐秘,下手的都是那些积极分子,第二天早上出工,许多社员发现来干活的人突然少了,才知道一夜间死了那么多人。
中心大队的贫协主席,一人用铡刀铡了十六个人,自己也紧张得瘫倒了。铡死的人都塞进一口深井里,直到井快塞满了。黎明大队把杀死的人埋在村北的一片苇塘里。后来,干脆把活人就往苇塘拖,用绳子套在脖子上,连拖带勒,到了苇塘人也就断气了。
靠近公社的大队,好几个都把“黑五类”杀绝了。
我问,那口井还在吗?
她说,没有多少天,井里往外泛着白沫和恶臭,村里人把一部分尸体捞出来,埋在了苇塘,然后把井填了。
老韩夫妇在当时,算是“根红苗正”的贫下中农,我很想听听他们能客观地解释,人们怎么会变成了野兽,难道不知道婴儿是无辜的吗?
他们马上想到了“四清”,想到了那时大讲、特讲的阶级斗争。那时就让“地富”子女斗自己的父母。检举父母的“罪行”的,就受到表扬,奖励去“人大会堂”参观;不愿斗自己父母的,也被划成“地富分子”。说明从很早起,官方已经开始了违反伦理道德的畸形教育,加上固有的血统论观念,难免丧失了人性。
“到了‘文革’,一个劲儿地宣传‘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毛泽东语录)。至于怎么打,各人的理解就不一样了。批斗也是‘打’,拳打脚踢也是‘打’,把人打死也是‘打’。反正上级有了命令,谁也不敢不执行。”
老韩不怎么多说残酷的暴行,不久我就明白了他的苦衷。原来他的姑姑一家五口,也是惨死在那天晚上。
老韩的姑姑住在中心大队,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儿和两个十多岁的儿子,仨人都在上中学。她家还有一个最小的女儿,因为穷,四岁时送给了本公社北贺大队的一户人家。那家虽然也是地主成分,但是北贺村文明些,这才保住了她的性命。
老韩的姑父叫韩宗信,地主出身。他从小离开家,参加了国民党的军队,后来投降,55年回乡,有罗荣桓元帅签发的“起义证书”。韩宗信把“证书”悬挂在屋内上方,目的是希望靠它能给自己带来一点儿保护。
“文革”前的“四清”运动中,有人检举韩宗信藏了枪,把他拘留了几十天,被害前几天才将他释放。
8月30日,老韩听说姑父回了家,特意去看望他,想不到第二天就得知他们全家的死讯。
改革开放以后“落实政策”,中心大队给韩宗信唯一存活的女儿一千八百块钱,算是偿还当初没收她家的房屋和全部动产。
偿还如此少的钱,难免让我感到吃惊,韩夫人却感慨地说:“能得到这点儿钱的人也是极少数,多数人家的家人都死光了,大队想给都没处给。”
人总爱有因果报应的善良愿望。我禁不住脱口而出:“这些作恶的人,没有得到报应么?”
老韩说:“有什么报应?主谋高福兴、胡德福也只是关了几年就放了,‘九人小组’里的其他人,该当干部还当干部,没听说谁受到处分。死了的人,连家属都没剩,谁替他们喊冤?”
韩夫人说:“反正好几年,外村的姑娘都不敢嫁到大辛庄来棗怕给宰了。”可惜,这种报应未必报到了作恶人的身上。
三、来到大辛庄
2000年3月3日中午,我第二次来到大辛庄。
大辛庄是个很大的村子,根据当年成立的生产合作社,划分成四个大队,分别是黎明、红升、昕生、中心,名称也是延续合作社的名称。四个大队的村民住房已经连成一片,没有明显的界限。
我要采访的人叫李福荣,住在红升大队,紧挨着黎明大队。老李今年70岁,49年以后就当队干部,四清时罢掉了他的大队书记职务,73年才给予恢复,80年辞去书记职务。
这天是个混沌天气,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指数是500,空气质量是污染程度非常严重的5级。
走进大辛庄的主要街道,俨然是个繁华的小镇。乡政府、医院、学校的大楼十分醒目,几个商店花花绿绿,路两旁是一个挨一个的摊商。尽管类似的小街经常遇到,但是我走在这里总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假如现在是33年前的那天,这该是一条多么恐怖的街道,人们还会是现在的这种表情吗?
老李虽然70岁了,却还很健谈,思路也十分清楚。他告诉我,在8月31日那天,仅仅大辛庄这四个大队,就被杀了106口人,最老的八十多岁,最小的是不会走路的婴儿。
四个大队之中,黎明杀了六十余个,人数最多;中心、昕生各二十余个;红升行动慢一些,刚杀死两个人,其余尚未来得及屠杀。
9 月1日上午,大兴县付县长刘英武、付华忠来到大辛庄制止屠杀,这四个大队的屠杀活动停止了。但是高、胡二人不向各大队传达县委的指示,附近的杨各庄、东黄垡两个大队在9月1日还在杀,这两个大队共杀了二十多人。
从大兴县十几个公社几乎同时进行了屠杀活动来看,这是一场有人组织的行动,组织者是县或县以上的领导人物;从县委派人制止杀人来看,起码组织者不是县委或县政府。按“文革”初期的形势来看,说话比县委更硬气的是“公安”和刚刚夺了权的“文革领导小组”(或叫别的名字)。从高、胡二人接受指示的地点(天堂河劳教农场)来看,屠杀指示从公安系统发出来的可能性最大,这与谢富治的讲话也正好吻合。
县委出面制止屠杀,并不是县委有多大权力,当时各级党委已经处于“接受批判”的境地,自顾尚且不暇,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去阻碍过左的“革命行动”?据传闻,此事惊动了中央,“中央文革小组”发了话,命令停止屠杀。作为执政者来说,自己的“太子”、“衙内”们杀些人,他们是容忍的,农村的平头百姓们也肆无忌惮地杀人,他们还不好接受。万一引起动乱怎么办?起码国际影响也不好吧,尤其事情发生在北京。9月5日,两报一刊发表了《要文斗不要武斗》的社论。
这篇社论对于制止滥杀无辜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不大。因为执掌生杀大权的人物,是毛泽东、林彪赞扬的红卫兵;受害的一方,是毛泽东划定的阶级敌人及其后代。况且这种压迫、敌视行为,从49年以来就建立了,59、61年又两次得以提升,以至喊出“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口号,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低人一等的“贱民”阶级。“老红卫兵”从小受到的教育、耳濡目染的客观事实,都是“一个‘阶级’应该压迫另一个‘阶级’”这一套,迫害以至处死“阶级敌人”及其后代,他们认为理所当然。所以,9月1日以后,虽然大兴县的集体屠杀活动停止了,可是各种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仍然层出不穷。
就在大兴屠杀之后,1966年9月15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第三次接见红卫兵,林彪在大会上还宣布:“红卫兵战士们,……你们斗争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毛主席和党中央支持你们!”“你们的革命行动,震动了整个社会,震动了旧世界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你们在大破‘四旧’、大立‘四新’的战斗中取得了光辉的战果。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那些资产阶级反动‘权威’,那些吸血鬼、寄生虫,都被你们搞得狼狈不堪。你们做得对,做得好!” 在这种情况下,大兴屠杀根本不可能被否定。
像北京城里的“老红卫兵”一样,大辛庄的打手们杀人的手段也是非常残忍的。
以杀人最多的黎明为例,可略知杀人的过程。他们先把年轻的“黑五类”杀掉,做得尽量隐秘,防止引起暴动。然后是无反抗能力的老人,最后是不懂事的小孩儿。婴儿往往是被劈成两半。有的孩子被孤零零地留在家里,打手们到各家搜,见到小孩就扔到门口的马车上,多数孩子被活活摔死了。死人都被埋在村北边的苇塘里,后来人们管那里叫“万人坑”。有的小孩没被摔死,从“万人坑”里还想往外爬,打手们上去就是一铁锹,再把他打回去。见了女人,还要扒光了衣服。
杀人的借口也与栏杆市相似。策划人煞有介事地说,马村的“阶级敌人”举行了暴动,杀了贫下中农,所以“我们”也要把“他们”杀光。五、六十里外的马村到底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全是听高、胡二人的传达和煽动。
马村是北臧公社的一个大队,从8月24日就开始杀人,到9月1 日已经杀了34人,还关押着108人准备逐渐杀掉。
高、胡二人召开完“动员会”,已是深夜,会上决定各大队当夜必须动手,拒绝执行或把消息透露给“阶级敌人”的,按“反革命”论处。
高、胡在公社大院坐镇,派出干部到各大队查看执行情况。对于参加会议的各大队干部来说,尽管气氛恐怖、压力极大,但是多数人还是不敢轻易杀人。老李告诉我,公社南面8里远,有个西梁各庄大队,那里的队干部在散会以后,认为这种命令有些离奇,竟连夜去中南海、北京市委上访,询问此举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因此保住了该大队几十口“黑五类”的性命。因为当年上访的大队书记王世荣还活着,我决定去采访他。
临走,我提出想看看中心大队埋人的水井和黎明大队的“万人坑”,老李说,现在什么也看不到了。井口都被铲平了,已经圈进了人家的宅院;当年的苇塘是低洼地,现在已经被推土机填成了平地,看不出苇塘的痕迹了。
我感慨地说,看见街上热闹的样子,想不出来当年是什么样。
老李说:“打人以后的好几年,街上都是冷冷清清,一过傍晚,没人敢在街上走。后来才恢复了热闹。”
从老李那里知道极少数凶手,在苦主努力追究下,行凶几年后受到如下处理:高福兴、胡德福分别被判8年徒刑(另一种说法是判14年,在“干校”的6年抵刑期,而且还得到了提前释放,至今还享受着退休待遇);
黎明大队书记杨万杰被判8 年徒刑,服刑时在狱中自杀;黎明大队贫协主席杨景云被判8年徒刑,出狱后两、三年病死;东黄垡大队“文革主任”被判监外执行(时间不详)。
我所采访的人,没有不说对他们的处理真是太轻了。
但是,他们没有“老红卫兵”那样的好运,因为他们没有那样的出身。血统论主宰着一切!
趁天色还不晚,我又到了西梁各庄王世荣家。已经77岁的王老汉患了脑血栓,已经很难用语言表达了。提起当年的事,他立刻含糊不清地说了起来,还说到东梁各庄活埋了一个人,正想再往下说,语言障碍更加明显,急得他烦躁不安,谈话只好中断。
从他和老伴儿那里得知,当年去公社开会、去市里上访的有三个人,如今两个已经去世,唯一存活的他又是这种状况。珍贵的史料就是这样遗失了。
幸亏经村里一位老人的建议,我找到了当年也是村干部的刘尚彬家,他虽然没参加公社的动员会,但是主张并参加了到北京市里的上访。
老刘今年61岁,“文革”那年他27,在大队干部里,还算比较年轻的。
据他说,66年8月30日,他们大队组织贫下中农到北京大学参观,下午回到公社,刚一下车,有人就通知大队干部留下开会。王世荣等三人留在公社,老刘带着社员回家。
这个会,就是要各大队屠杀“五类分子”的动员会。会议整整开了一宿,天快亮的时候,干部们才回到各队。会上说,北边有股潮流。“阶级敌人”要杀贫下中农。所以贫下中农要先下手,从8月31日开始,杀光“五类分子”。
西梁各庄大队的干部们研究认为,公社的这种决定有点儿反常,明白自己并没有处决他人的权力。他们采取的办法是,到市里咨询一下,看看更高的上级是不是也号召杀死“阶级敌人”。
他们先到了国务院,没有人来接见。又到国务院设在府右街北口的接待站,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起码七天以后问题才可能解决。他们再到北京市委接待站,受到了李(女)、王二人的接待,而且表扬了他们的举动。这两个人还说,他们只知道马村正在杀人,还不知道大辛庄也开始杀人了。他们表示这么杀人不对,一定要到大兴县去过问此事。
9月1日以后,县长付华忠和军代表刘英武到大辛庄公社给大队以上干部开会,传达上级禁止屠杀的指示,几个杀了人的大队还很不服气,坚持认为他们做得对。他们甚至对没执行杀人命令的大队干部怀有敌意,指责不杀人的干部向“阶级敌人”妥协。况且,他们强调,即使错了也是执行公社的命令;当初动员会上,也没有人提出反对的意见。
老刘说,得到了明确的指示,他们肯定自己做对了,于是召集“黑五类”们开会,传达“十六条”精神(其中有一条是“要文斗,不要武斗”),让他们安心。这些“黑五类”们,头发都被剪得乱七八糟,又受到了几天的惊吓,一个个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得知自己和家人不会被无缘无故地杀害了,感动得不得了,一个劲地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干活,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68至69年间,老刘在大兴县的鹅房干校,见到高福兴、胡德福在那里下放劳动。70至71年,要求处理他们的呼声太大,才给他俩和几个大队干部判了刑。据说在判刑前,高福兴被安排在礼贤公社当干部。86年,对他俩又进行了重新处理,这次似乎减轻了他们的个人责任,强调了当时的环境因素。
四、北臧公社
北臧公社位于大兴县的西部,那里的屠杀行动要早于大辛庄,从66年8月27日就开始了。有三个大队杀人,它们分别是:新立村死53人,马村死34人,六合庄死11人,共计98人。
98年出版的《那个年代中的我们》(远方出版社)一书,有一篇张连和先生的文章《五进马村劝停杀》,描写了他亲眼见到的杀人现场:
刑场设在大街西头路北的一家院子里,有正房5间东厢房三间。我们排队进院时,看见活人被捆绑跪着,死人横躺竖卧,鲜血染地,惨不忍睹。有两辆小推车往院外运尸体(据说把打死的人埋在村西永定河大堤)。审问者个个横眉冷对,耀武扬威,个个手持木棒、铁棍和钉着钉子的三角皮带,他们高声逼迫被审者交出“枪支”、“地契”、“变天帐”;只要说没有或者不吱声,凶器就会伴随着呵斥声雨点般打下去。被打死的,等车外运,没被打死的,倒地呻吟。我看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儿,长得非常漂亮,被反绑双手跪在70多岁的奶奶身边儿,非常害怕地看着持棍者,生怕灾难落在自己身上。只见一个持铁棍的年轻男子来到小孩儿身边厉声问:“快说,你们家的变天帐藏在哪儿了?”小孩儿哆里哆嗦地说:“不……知道!”“我叫你不知道!”那人说着扬起铁棍向小孩儿砸去,正砸在背后的手上,只听“扑”的一声,小孩儿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立刻断裂,鲜血如同水壶往外斟水一样,哗哗地往地上流……接着又逼他奶奶交代……两个民兵似的人物把一名中年妇女拉进刑场院内,一脚把她踢跪在地上,这时,来了一个手持剪子的年轻妇女,把这位中年妇女的头发剪掉,接着审,她不言语,被两皮带打躺在地……两个人抬起一个被打死的人装在小推车上,还没推出院门又活了,一挣扎掉在地上,一个人上去狠拍两铁锹,又装在车上运走了……他们要一位30多岁的小伙子交出“准备反攻倒算”的枪支,因受刑不过说在家中东屋顶棚内。于是,派出两个人随他回家抄取。到家后一找,顶棚里没有,又指挖房山、影壁、院墙,均未找到。小伙子又被打,他又说在自家坟地内。于是,又带他去坟地,当他们走到街上一个水井旁时,小伙子冷不防一窜跳入井内。他们说小伙子是自绝于人民,也不管他死活,用绳子拴牢大四齿续到井里往外捞…… ……他们在村内东、南、西、北四方设四个监狱,分男老、男壮、妇女、儿童四监,另设一个刑场,随捉随人,随提随审,随杀随埋,真乃一条龙行事。他们从8 月27日夜陆续将“坏人”入狱至9月3日,长达一周的时间,虽然每天都送点儿吃的,但也食不饱肚。在放人的这天,我们来到监禁儿童的地方,有人将生秋茄包子放在孩子们的面前时,个个争抢食之,狼吞虎咽,那情景令人落泪。
2000年3月20日,我见到了张连和先生,表达了我对他当年冒死救出马村的108人的敬意。1966年9月1日,县委书记王振元带领张连和等十余人,到马村劝阻杀人。杀红了眼的民兵们“手持木棒、铁棍,有的还手持铁锹、刀子”对来人“如临大敌,不准前进一步,否则后果自负。原来,马村的杀人干部事先在村子四周设立三道防线,不准出入。”王振元他们硬冲了三次,才被允许排队进入杀人现场。又与大队书记李恩元谈判,从下午直到半夜,才说服了他们停止杀人。李恩元们反复强调的就是:“不叫杀了,他们反过手来杀我们贫下中农怎么办?”和“要求杀绝,不留后患”。
事隔三十多年,张先生想起当年的行动还有些后怕。那个年代,想给谁扣个“帽子”非常容易,向着“阶级敌人”说话,起码算得上“阶级立场”有问题。这种不明不白就送了命的有的是。和他一起去劝停杀的人中,有的被吓得几乎坚持不住,可见当时的恐怖场面。
我很关心他在文章中写的那个漂亮的小孩和跳井的青年的命运,他难过地说:“都死了。小孩失血过多,不久就死了。那个青年被从井里勾出来,身上扎得乱七八糟,弄到地面,又挨了一阵铁锹、棍棒的毒打,不被淹死也被打死了。
” 他形容李恩和的外貌,正是我在狱中所见到的“屠户”,据他说关押不长时间就被释放回家。
我又问到县委书记王振元的下落,他说,67年被揪回浙江省乐清县被批斗,从此再也没有消息。张连和曾三次用公函找当地组织部查问,均未得到回音。
为了了解北臧公社的情况,我又拜访了“文革”时在大兴县文化馆工作的王哲仁先生,他曾经对北臧公社的屠杀事件做过细致地调查,而且他本人就是北臧村人。
王先生在49年以前就为共产党做事,解放后是北臧村第一届团支部书记、付村长,王夫人是第一届村妇联主任。49至63年间,给老王定为中农,到了63年以后,由于强调了阶级斗争,把他的成分改为地主,为此险些要了他一家人的命。幸好北臧村没有杀人,否则绝对逃脱不了厄运。
提起那段痛心的日子,老王马上想到了54年和他一起学舞蹈的学员。当时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一个家在大辛庄的东安村叫方俊杰,一个家在大辛庄的昕生叫谭润方,死得都非常惨,据说谭润方的女儿也被铡死了。老王至今都十分惋惜。
同样让他们夫妇伤心的是,王夫人表姐一家有四口人住在北臧公社的新立村,也都死于非命。王夫人的表姐夫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处死,从此这一家人就成了异类。幸好两个成年的儿女进城参加了工作,村里的人去工作单位要他们回来,单位没放,总算躲过了这个劫难,可是家里的寡母和弟弟妹妹却没有躲过去。他们上中学的妹妹,就是在放学的路上被活活打死的。
直到今天,王夫人那位幸存的外甥女,还没有从当年的阴影里摆脱出来。55岁了,还过着单身的生活。她想起亲人的遭遇,就失去了生活的热情,自然对家庭也没有了兴趣。
老王的大儿子,亲眼见到了新立村的杀人。66年8月27日那天,他们一帮学生游斗北臧中学校长马泽林,走到了新立村。村干部把村里的“黑五类”们也押来陪斗,让“黑五类”们跪在玻璃碴上,直到碎玻璃都扎进了膝盖。一群打手觉得还不解气,又用棍棒没死没活地朝“黑五类”的头上、脸上乱打。
学生们看出来打手露出的杀气,吓得急忙把校长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他们虽然游斗校长,并没有想要他的命。
“黑五类”们满头满脸的鲜血,更激起了打手们的兽性,他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黑五类”们连大人带小孩儿全都活活打死了。
行凶的动机,不少都出于个人的恩怨,甚至是为了个人的一点儿私利。有一户姓陈的户主当过伪军,论成分,他家还应该算是贫农。杀不杀这一家,村干部很有争论。陈家的两个儿子跪下央求说:“别杀我们,我们不为父亲报仇。”一个姓田的不由分说,用杀猪的通条扎死了这一家人,原来他欠了这家的钱,为的是能不还。也有的人借过“五类分子”的东西,急于杀人赖帐。更有甚者,霸占“黑五类”妇女,美其名“给你换换成分”。
行凶的人心态也各不相同。在新立村,有个赶车的把势,在装运尸首的时候,发现一个三岁的女孩儿还有一口气,他看她可怜,为了救她,把她藏在车辕底下。不料在车子的颠簸中,女孩儿苏醒过来,被别的打手发现,过去就把她劈成了两半儿。车把势终于忍无可忍,扔下鞭子不再干了。
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些甚至是打手们精心的策划。比如一帮打手守在被还人的屋门口,把被害人叫出来。被害人刚一出屋,他们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迅速套在他的脖子上,两边使劲勒,让他出不了声音就被勒死,然后好接着叫他家的别人。也有的事先在被害人屋门口拉好了电线,人一出来上去就电,为的也是不让他出声,好顺利地杀害他的全家。
最残酷的莫过于对待老人和小孩儿,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凶手毫无顾虑,可以为所欲为。受难者只能眼睁睁地走向死亡。在马村,有一对被活埋的祖孙二人,当凶手们向他们身上扬土时,抱在怀中的小孩儿说:“奶奶,迷眼。”老人无奈地说:“一会儿就不迷了。”
五 结束语
事情虽然过去三十多年了,每当回忆起这些曾经发生在身边的丑闻,总是难以克制愤恨、悲凉的心情。所以愤恨,是因为凶手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他们给全体民族带来耻辱。而且,至今他们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悲凉,是因为人的生命竟会这样轻易地被剥夺,谁能保证,下一个不会是自己?而且,至今没有一个当年的凶手出来道歉或者忏悔。
不能惩恶,谈不上社会的稳定;不会忏悔,就没有进步的可能。
最使我困惑的是,一个疑问永远在缠绕:我们就是这样一个丑陋的民族吗?
在采访的时候,大辛庄方圆几十里的农民都说,大辛庄可是个好地方棗周围都是沙包地,惟独那里是胶泥地,产粮多;那里还是个“文化村”,出过许多“文化人”。
这么一个生活富足、文明程度较高的村落,怎么就变成了杀人魔窟?那里的人怎么了?
中国人怎么了?
我想,通过一个一个地区的调查,我们会解开这个迷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