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驿外暗香 于 2005-11-06 08:50:30
那天约你出来吃饭。你问我为什么几年没见忽然想到了你,我却没有勇气说。
夏天回国,很大原因是为了看他。几年的折腾终于让我认识到他才是我的真命天子,下定决心不让他再从身边溜走。我不图钱,不图势,不图身份,他反正什么都没有。经过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碰到这样一个知我爱我体贴我的他,是老天爷对我的怜悯。我不在乎任何其他人眼里的什么条件不条件,我只图我自己喜欢。
然而,守住一份情原来是这么得不容易。从前当我心里没有人的时候,身边从来没有缺过人;现在心里装着一个人了,身边却没有人了。和他在中国短短几个星期的相聚,是我们认识几年以来最热烈最销魂的日子。然而像你说的,难过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拥有后的失去。回到美国后,他没了,忽然觉得日子好难打发,生平第一次尝到了孤枕难眠的滋味。为了坚守住这份情,我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多多回味他的温情,晚晚都在想像的抚摸中睡去。实在是忍不住的时候,就自己解决问题。
记得在我快回来的时候,我们谈到了这个问题。据他对我的了解,他无法不担心没有他的日子我会怎么过。然而结论是,他说了,只要我心里有他,他也就够了。他说如果我实在忍不住,想到外面偷食吃,只要有三个条件,他就不过问:1。他不认识的人。2。身,要卫生 3。心,要安全。
这几天,在我闲情无法排遣的无奈中,想到他说的这些话,突然变认真起来。虽然从内心深处还是有因为深深的内疚而近乎于犯罪的感觉。但是,人们不是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嘛,我要面对我身体呼唤的这个存在呀。只要我坚决遵守他说的三个条件,也因该不算过分吧。当然,如果来真的,还要加上我自己的一点,就是要和我喜欢的人。
一不能找他认识的,这就一竿子打跑了一大批同事同学。二是身要卫生,这又杜绝了通往鸭店的路。三是心要安全,如此便把单身的离婚的统统拒之门外。最后一条我自己的要求,我喜欢的。什么样的人我喜欢呢?老美就免了。对老美的兴趣怡尽,缘分早就丢在4年前了。不认识的我没法儿喜欢,要花很多时间去认识也等不及了。把这些条都放在一起,结论就是,我要去瞄一个:我认识他不认识的多少有些感觉的结着婚的中国男人!想来想去,把我从到加州来以后遇到过的所有男士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最后就只有你符合条件了。
我知道被我瞄上是一件很不幸的事,如果你刚好又是抵色力差。你有会背着辜负你太太的沉重的思想负担,惶惶恐恐,犹犹豫豫,还不一定能胜任角色。我呢,之前之后也面临着无数的挑战。首先是,我要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来应付可能的拒绝。是呀,如果被你仍一句 -- 我的工具是属于我太太的,不外借 -- 那会多没面子。第二,我要有坚定的只动身不动心的信念。人前人后,床上床下,你有你的深爱的太太,我有我日夜思念的情哥哥。我们时时提醒自己,我不过是借你来用用解解急罢了。第三,虽然我的他说过不在乎,你的太太也可能很大方。但是,我们还是在地下做工作比较合适。我们毕竟是在偷,偷的再冠冕堂皇还是偷,就没有必要广而告之了。
所有该想的都想周全了,该担心的都担心到了,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我还等什么呢?
只是,开始了以后会怎么样呢?
如果你太棒,结局难以想象 -- 我的心会跟着身子走,我会负心与那个爱我最深的人。你会越来越深陷于我设计的爱沼,你会伤害你那无辜善良的太太。
如果你太蹩,结局一样难以想象 – 我千挑百选瞄上的人都是这样,我对男人还会抱什么希望?搞不好哪天心态一变,瞄上个女同胞,那结局不是更惨不忍想?
纵有一千种想偷你的理由,却有一万个迈不开的步子。
也许藏在心里的世界是最完美的,梦里的拥有是最安全的,我还是夜里自我陶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