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1235)
2006 (492)
2007 (191)
2008 (735)
2009 (1102)
2010 (315)
2011 (256)
2012 (203)
中国欧盟商会发布2005年建议书
中欧峰会举行前,中国欧盟商会4日在北京发布了2005年《欧盟企业在中国
建议书》,这已经是该建议书的第六次发布了。这份建议书肯定了中国商业环境正在
不断改善,同时也指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的地方。建议书呼吁,在WTO过
渡期的最后一年中,中欧对话的焦点已经从对加入要求的严格诠释转向履行承诺的实
际情况。要取得除履行法定义务之外的进展,一个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的环境
必不可少。
2004年,欧盟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则是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国
,欧洲在华企业成为推动中欧贸易关系发展的关键动力。欧盟商会会长杨森指出,共
同的利益必然伴随着共同的责任,中国企业国际化的趋势固然可喜,但各行业的欧洲
公司发现要与中国国内企业展开公平竞争仍然艰难。只要中国政府能采取适当、明确
、有效的措施来提高整体透明度并提供更好的国内竞争环境,中欧之间的经贸关系将
获得更大发展。
从总体上说,欧洲在华企业都认为中国按时履行了WTO承诺,甚至还提前履行
了部分承诺。中国按照承诺削减了关税,提高或取消了配额。在欧盟商会发起的商业
信心调查中,绝大多数被访者表示加入WTO对中国的商业环境产生了积极作用。
杨森认为,在过去一年中,中国实施了许多具有进步意义的举措。比如新颁布的
《汽车品牌销售政策》减少对于汽车行业内双重经销网络的担忧;《可再生能源法》
定义了可再生能源在未来的角色;《高级法院对知识产权立法的司法解释》降低了对
版权和商标侵权的定罪底线。其他重要改变包括简化了进口化妆品的注册过程以及旅
游目的地国家协议的实施。
今年12月11日,中国即将迈进加入WTO后的第5年,这将是中国履行WT
O承诺过渡期的最后一年。随着过渡期的结束,中国不应继续拘泥于严格执行入世协
议的各项规定,而应更加关注已经生效以及尚未取得进展的工作。建议书认为,中国
在市场化进程中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包括下列5个方面:
知识产权。建议书认为,在过去一年中,中国在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方面
已经采取了有力的举措,降低刑事起诉的门槛已经成为保护知识产权过程中的里程碑
。但建议书仍认为中国应该从完善法律法规等角度进一步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
政府影响力。建议书认为,中国政府已经采取大量措施,减少对经济的密切掌控
,鼓励增强国内竞争。但进一步市场化,将有利于中国在竞标过程中作为平等的经济
伙伴赢得认可。
国民待遇。应让外资及国内企业拥有平等的竞争环境。建议书尤其关注了中国在
政府采购以及银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
标准。中国自入世以来已经将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电信同盟
等众多国际机构的标准采纳使用或作为制定自有标准的基础。但在一些领域,比如信
息技术与电信业,欧洲公司对中国采用特定标准表示了担心。
透明度与磋商。增强法律和监管领域的透明度。在起草立法阶段,应与所有相关
利益者进行磋商咨询。磋商应坚持以国际惯例为基础,给予各方充足的时间(90天
)发表意见。有必要建立一个统一的体系,详细说明对即将颁布的法律的评议日程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