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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大学同窗把他们不久前聚会的合影给我看,那张照片上除了我每次回国都见的好友我认得出来,因为几年见一次,大家熟悉各自慢慢凋谢的容颜,其她照片上几位我全部叫不出名字。好友指给我:“这是某某!”我惊呼:“OMG, 那个体育健将?怎么可能?成大婶了?百米短跑怕是再也跑不动了吧!”好友又指着另一位说:“这是某某某!”我又一声惊叹:“有没有搞错?咱艺术团的一枝花!怎胖成这个模样?!”岁月无情,当年水灵灵的少男少女今天人到中年,都有些惨不忍睹 !想想自己在别人眼里可能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随着年华的逝去,我是越来越怕见当年的同学,就怕别人对着我也惊呼:“天啦,啦啦,你怎变成这般模样?!”
在美国的同窗好友老大哥,知道我回国腐败去了,通知了仍在上海的学弟,学弟听说我回去,要了我的电话说要款待我一下。
我人正在西安和郑州的水深火热中,听到学弟的电话,心里真是十分的温暖。电话那端嘿嘿嘿的笑声让我的眼前浮现出当年那个整天笑嘻嘻笑面佛般的学弟。
说来我跟这位学弟还真是有缘,他虽是正宗上海人,但他父母当年随上海工厂内迁,迁往之地便是南京的郊外梅山。他比我低一级年龄却比我大一岁,是我在学校广播台做小台长时手下的几位男播音员之一, 他的声音洪亮好听,就是普通话带点儿上海人的口音,常常为了他不卷舌儿的齿音我们取笑他。
那一年他还年轻,大概十七八岁,刚进大学没多久,进了广播台。广播台的学弟学妹对我这个小头儿都挺信任的,什么私房话都愿跟我说。这位学弟高中时喜欢一个同班女生,应该是那种情窦初开纯纯的爱恋,可是小少男又没有勇气跟喜欢的女孩子表白,一腔爱慕便一直憋在心里。高中毕业大家各奔前程,女孩子作了空中小姐整天飞在蓝天上,男孩子上了大学却常常想念那个美丽的女子。他跟我说起这段少男少女的情事时,我鼓励他写信给她,可他说不知怎么写。我拍胸脯对他说我来代笔。那天他从广播台走了之后,我也没写半个字。可第二天,进广播台之前,一架飞机划过蓝天,我仰头观望,就那一瞬间,一行行美丽的字句从我的头脑中浮现,我快速跑进了广播台,写下了感人的让我自己都十分满意的一份情书,今天,我已记不清当年写了些什么,反正是天上人间,那种感觉和那些字句足以让任何一位少女动心!
学弟把那封信寄给了空姐,不久女孩来信了,他们书信往来成了纸上的男女朋友!
几年以后,我飘洋过海到了夏威夷,白天念书,晚上在檀香山的国际市场旅游纪念品和珠宝店打工做店员。有一天晚上,我正附身整理柜台上被游客弄乱的珠宝,听到身后一把熟悉的声音说着中文,你想一个播音员的声音本身就与众不同, 加上在一个说英语的地方却说着中文,就更加让人侧目,我一回身就看见年轻的学弟正跟一个中年男人肩并肩走着,我们就那样各自惊呼站在国际市场琳琅满目的商业街上。
那一次学弟是陪着他们单位的领导来美国出公差的,其实就是来美国游玩,那是八十年代末,出公差的国人一天只有一些津贴,即使当时是穷学生的我也能带着国内来的领导和学弟下了回夏威夷馆子吃了几客冰淇淋。茫茫人海中,我跟学弟竟然能如此相遇,不能不说我们俩确实有缘!
又是几年过去了,我读完书工作了,并在加州的旧金山湾区定居了下来。那时我刚结婚不久还没有孩子,但有一个狗女儿。有一天接到学弟的电话,说他也到旧金山来了,因为与一家旅行社合作,他作为中方派来的工作人员过来配合工作,那家美方的旅行社是旧金山中国城的一家专做中国旅游的旅行社。
我请学弟到我们当时刚买了不久的一个小镇屋的家里吃饭做客,特地作了几个拿手的菜,满满一桌,其中有一道类似豆瓣鱼的红烧全鱼,我还挺得意的。学弟进了门,我忙着跟他打招呼,一不留神我家的狗女儿跳到餐桌椅上,对着我那条红烧全鱼下了“毒手”,我来不及地把狗女儿吆喝下来,可稍稍晚了一步,鱼皮给狗女儿揭开了,狗女儿当时可是我们唯一的孩子,我们也没觉得怎样,把被揭开的鱼皮照原样摆好,请学弟上桌。学弟一个晚上对那条鱼硬是一筷子没动,事后我才想起来,好像我们的做法欠妥,学弟大老远的从中国来,我们竟然没把狗儿碰过的鱼端走,还劝人家吃,不知这是不是后来导致学弟回中国的原因之一,让学弟觉得美国的生活这么惨!连狗儿碰过的东西人也照吃。总之,学弟后来本可以留在美国作旅行社,但是他选择回国去了,当然,他说因为太想念儿子和太太了。我开玩笑问他现在的太太是那位空中小姐吗?他说不是!空中楼阁在现实生活中总是难以享用的。
就这样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偶尔听在美国的老大哥说去过小学弟上海的豪宅,老大哥的话:你别以为你在美国混得不错,你的资产不一定比得过小学弟!据说老大哥去小学弟的家,一进家门,门口一排佣人,手提拖鞋和热毛巾等等,估计令美国中产阶层的老大哥还真难以适应!
所以,我人在郑州时接到老大哥从美国打过去的电话说小学弟要款待我,我眼里立马出现他家门口一流排佣人手提拖鞋和热毛巾的景象,心里就敲起了边鼓,咱现在整个一美国乡下人,还是别去了,别坍了咱海外中国人的台!
正小心眼的盘算着去还是不去,小学弟电话也到了,他那边直呼其名和他那永远不变的男高音以及我万分熟悉的嘻嘻笑声,让我认定他应该与我多年前熟知的小学弟相差不远,于是,在家乡的亲情缝榭中抽身出来提前半天回到了上海。
上海的天气还热着,洗掉旅途的尘土,换上舒服的便装,再打电话给小学弟,他竟然已在我们住处的大门口等着了。走到门口,一眼就看到正探头的他,还是那张笑脸,还是那把声音,今天的小学弟是上海某个外资酒店的老总!他穿着一件深色的体恤加一条便装短裤,仿佛在家附近的街道上散步一样,原来他的家离我们住的地方也不远。时间已不早,他开车载着我们往他的酒店开去,他说下午就在研究宴请我们的菜单,当然那些菜都是他酒店里中餐馆的大厨做的,他亲自过去检查一番,还亲点了几个他认为我们会喜欢吃的菜肴,见到他这一番诚心实意,我们真得很感动。 一路上他介绍着他管理的酒店,没有浮夸没有喧哗,一番言语朴实低调,令我觉得国内这个大染缸似乎没把这个学弟染得我认不出来。
我们坐下不久,他的太太也到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端庄亲和的学弟太太,他们一致不停地赞扬我们的两个孩子,用得最多的词就是:阳光!这让我看到他们注重的那一面,我想这也是让学弟夫妻今天有别于国内大多数人的主要因素!
回到美国,学弟写来一份信,信中说他去了我的新浪网博克连着几天把我所有的文章都读了一遍,其中看到有篇描写我家后院并附的照片, 照片里的黑熊自由自在地躺在草坪上,读完那篇文章他转身在他位于上海的家的后院里走了一圈,却只看到几只癞蛤蟆!他说他觉得美国与中国最大的区别就在此!
学弟真是成熟了,不仅语寓深刻,不卑不亢也不骄不傲!
男孩笑咪咪, 好可爱;
女孩很秀气, 会越来越漂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