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发过一个贴,回想当年办签证“走后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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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年办护照,也是经历了一些挫折,最后托了人情才办成的。
我出来读书的那年,还没有对所有的人开放办护照,申请因私护照的人要提供出国的理由和相应的文件,比如国外亲友的邀请,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而且还要有经济担保的证明,可能是为了确保国人出国后不会因为经济原因流落他乡,最后还要由领馆给帮助送回来,给回家增加负担吧。
我因为当年申请晚了,所以只拿到了录取入学的I-20 表,但系里的RA 和TA 都已经分发完了,第一个学期只能自费上学。 虽然经济担保已经有了招落,但办各种手续都需要时间,而开学的时间已经临近,我连护照都没有,如果再按步就班地一步步地按程序走,肯定来不及了。于是想到,如果先把护照办下来,等经济担保的I-134 一寄过来,马上就去领事馆办签证,这样能至少加快两个星期的时间。
去了公安局的护照科,没说几句就被拒绝了,尽管有入学许可,而且说明了开学日期已近,可人家说这是规定,没有奖学金就要有经济担保才能办护照,不能通融。
几天后,和舅舅的女儿,我的表姐说起了这件事。她不太肯定地说,我倒是认识一个市公安局的,可以去问她能不能帮得上忙。
我的这个表姐,当年是某部队青年女篮的队员,虽不是绝对主力,但一直以作风"顽强"著称,在一次和前卫女篮的比赛中,由于动作太大,造成对方不满,后来干脆就在场上打了起来,甚至引发了部分队员的群殴。以后的结果就是两队都被通报批评,我表姐作为主要责任人,被停赛了好几场。
多年之后,两支球队都已经撤编解散,我表姐也早已退役,大学毕业,在一个高校里作了教师。某一天,她陪从外地来的亲戚去逛王府井,走到利生体育用品店门口,看到里面出来一个身材高佻的女孩,两人几乎同时认出了对方,就是当年在场上打架的对手,虽然有以前不愉快的经历,但两人却都有老友重逢的感觉,站在大街上,一下就聊了半天。那个女孩来自辽宁大连,从前卫女篮退役后就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工作,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后来又聚了几次,在一起打了球,吃饭。
几天后,我按表姐的安排,去市局找到这个女孩,然后她带我去护照科,找到一个民警,不客气地说;“xx, 把这个给我办了,要快,人家等着去上学呢”。那个民警看了我的材料,为难地说:“这个我不敢作主,得请示我们x科,你们等我信吧”。
回去的路上,聊起了以前作运动员时的事,那个女孩不屑地说,你表姐那时赫赫有名,大家都知道,xx队那个蒙古族女孩,球打得不怎么样,唯一的特点就是野,上场就是犯规,打人。 说完这话之后,她哈哈大笑,对我说你回去告诉你表姐,当年大家都这么说她
两天之后,表姐告诉我,护照办好了,自己去取就行了,其它的事不必管,她会还这个人情的。
当时忙于准备出国,也就没有再过问这个事,几年后第一次回国时,问起表姐这个女孩的情况,想请她吃个饭,送她个小礼。但她因为母亲有病,需要照顾,已经调回大连工作了。